问题一:盗用者最终目的是什么?
“案中最关键的还是,这个盗用陈易信用卡的人,每月刷卡消费的数目还都相同,最‘难能可贵’的就是,对方每月都能将钱还上,如果不是陈易补申了一张信用卡,根本发现不了里面的问题,那么到底对方只是借用了陈易的身份弄来一张卡使用,还是最终会黑走一笔钱,让陈易来填补空洞,这些问题我们都不得而知,但肯定的是,对方已经犯法了。”民警表示,目前谁也不能肯定,盗用者在6月7日之前,会不会将消费的一万元欠款还上。
“就因陈易目前没损失,所以警方无法立案,追究其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我们不知道盗用者最终的目的是什么,他或者她究竟想用这张卡来干什么。”受理案件的民警提出疑惑说。
问题二:是否还款盗用者就无罪?
那么,是否盗用者将这次刷卡消费的一万元钱还上,就算其没有犯罪行为呢?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告诉记者,陈易银行信用卡被人盗用,盗用人无权取得该信用卡的合法手续或凭证,其取得无法律依据。虽然该盗用人曾多次归还银行欠款,但并不能否认其行为的违法性,因为盗用人得到该信用卡后使用的,是需要将信用卡激活的,该信用卡的被使用证明其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的支配下积极主动的实施了这一违法行为,为此,其行为具有违法性,情节严重的将涉嫌刑事犯罪。
问题三:现在挂失能否解决所有问题?
“我也想过现在去挂失信用卡啊,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现在挂失了信用卡,那么关于第一张信用卡的所有业务就将被终止,万一盗用者又会跟以前几个月一样,到期就还款呢,那不是盗用者想还钱也还不回来了。”陈易彷徨地告诉记者,现在谁也拿不准盗用者的用心,所以很多以前看来必须的行动,现在就不一定能进行得了。
“我还是希望对方能将钱还上的,因为银行方面说,如果对方不还钱,这个窟窿就必须我来补。”陈易表示。
李竹青律师也表示,如果说盗用信用卡的人,近期没有还款,那么按相关规定这笔钱是需要开卡者陈易来偿还的,除非陈易能证明自己从没收到、使用第一张信用卡,否则按照法律规定陈易需要同时对两张信用卡负责。
律师说法:银行方面也需承担责任
李竹青律师还说,根据女受害人陈易的反映,被盗信用卡的地址是不存在的,但银行方面却将信用卡账单邮寄至无效地址,如果陈易有充分证据证明该错误地址并非由自己提供的,则银行在送达信用卡过程中则存在一定的过错,如果信用卡未正确送达的责任在陈易这方,那么法律后果又将不一样,因该案较为少见,涉及多个法律层面,其法律性质需经过法院的生效判决才能最终认定。
目前,记者从陈易办卡银行获悉,因发放信用卡一事,都是该银行上海总行在处理,所以此事已移交到上海总行调查处理,因受害人陈易担心如果将第一张信用卡挂失,可能会导致盗用信用卡的人本想还上一万元欠款也因挂失还不进去,所以银行方面只对陈易的第一张信用卡采取关注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