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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信用卡被盗用 对方每月按期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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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6-04 21:49:25 来源:江南都市报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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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日上午,家住南昌市育新路“卓越”学校女老师陈易(化名),拿着一张办下来刚四天的某银行信用卡,来到西湖经侦大队报案,因为她办理的第一张卡一直没收到,当她补办新卡后却发现,自己已刷卡消费一万元,且连续6个月都刷了同样数目。
“银行说我有两张卡,第一张卡刷了一万,没还清钱的话,第二张卡不可以消费。”陈易说,可她手上根本没有第一张卡,虽说两张卡上登记的身份证和电话号码都是她的,但账单邮寄地址却不同,经警方调查核实,第一张卡填写的地址根本不存在。
起因办张信用卡5个月没收到
3日上午10时许,在“卓越”任教的女教师陈易匆匆来到南站派出所,因为她想核实一个地址。
“请问洛阳路227号107室归哪个民警管,能否帮我找到这户人家的户主?”陈易焦急地向民警询问,可当户籍民警在电脑里输入这个地址后却发现地址根本不存在。
“没这个地址?那我要到哪里去找这个盗用我信用卡的人呢?一万元的刷卡消费又要找谁来还上呢?”陈易告诉民警,2007年12月,通过朋友介绍,她申请了一张银行信用卡,最高消费额度是一万元,填写完资料后,陈易一直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转眼到了2008年5月底,一直都没收到信用卡的事引起了陈易朋友的关心,她提醒陈易说,这事不太寻常,银行不可能出现这样疏忽,建议陈易打电话到银行去咨询一下。咨询后,银行以陈易没有收到信用卡为由,给其补办了另外一张信用卡,但两个卡的号码并不一样。5月30日,陈易终于收到办卡银行上海总行邮寄过来的一张信用卡。“我激活信用卡后,银行方面表示,密码将在七个工作日后再次邮寄过来,如果现在要刷卡消费也可以,可到任何一个南昌市分行办理取消密码,凭签名刷卡的业务。”陈易说,这一办,问题就出来了。
疑问盗用者每月消费每月还款
6月2日,陈易来到市区一银行办理取消密码业务,刚走完程序就被工作人员告知,她现在还不能使用新办的信用卡,因为以她身份办理的第一张信用卡已刷卡消费一万元,还没还款,所以陈易的第二张卡不能再消费。
“一听到这个消息,我脑袋都炸开了,什么叫第一张信用卡,什么叫已刷卡一万元,我总共就只拿到一张卡,密码都还没有,怎么就消费了一万?”陈易说,她当场就很激动,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陈易所开的第一张信用卡早在2007年12 月就已正常激活使用,每月账单邮递地址是:南昌市洛阳路227号107室,并且第一张卡每月都刷卡消费,每次次数目都是一万元,到还款日都准时还上了。
“如果说对方是恶意的,那刷卡一万元后可以不用还款,可对方每月都如期还款。如果说对方没恶意,那为什么要盗用我的卡呢?”陈易向银行工作人员提出疑问说,但工作人员却没办法给她一个合理解释,只能建议陈易报案。
猜测警方分析是熟人所为
无奈的陈易,在无法从银行方面得到解决方案后,只能向警方求助。3日上午,陈易首先来到南站派出所求助,通过户籍查询让她产生了更大的害怕,因为她被盗用的第一张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根本不存在,南昌市根本就没有洛阳路227号 107室这个地址,那么盗用她信用卡的人每月又是怎么拿到账单的呢?
因陈易的案子属于经济犯罪类案件,南站派出所民警将陈易带到西湖经侦大队报案。“我们现在也没办法立案处理,因为受害人现在还没造成事实性的经济损失,所以警方难以处理。”接受报案的民警表示,尽管警方目前无法立案,但民警还是给陈易分析了案件,并提醒她目前最需要做的事情。
“首先,从案件本身来看,这个盗用信用卡的人,估计应该是很熟悉陈易的人。”民警表示,因为陈易办理的第一张信用卡,填写的资料上写明邮寄地址是其公司办公地址,那么能拿到陈易信用卡的人肯定是其身边的人。然后拿到陈易的信用卡后,还需要激活信用卡,按照该开卡银行信用卡激活条件,无论是通过电话、网上或者人工激活,都必须有陈易的身份证号码及在资料上填写的一个家庭电话号码,那么能知道这两个号码的人肯定是陈易身边的朋友或者熟悉陈易的人。综合以上推断,民警认为能盗用陈易信用卡的人,嫌疑最大的应该就是熟悉陈易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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