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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社长发稿子诋毁第三者 官司不断比文章更戏剧

发表时间:2008-06-14 07:54:56 来源: 作者:王阳 王秋实


        当日,徐某未亲自出庭,但以个人名义,也提出了100万元名誉权索赔。

        徐某提交诉状表示:她在《家庭》杂志社担任社长,耿克险系其聘用的工作人员。《家庭》杂志社与耿解除劳动关系后,耿克险或“公开”或“采用更为恶劣的手段(在网络上对自己进行侮辱)”,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

        徐某代理人则在法庭审理时具体指出,侵权行为有二:一是去年6月11日,因为耿在网上的侮辱、诽谤行为已经违法,广州市公安局对耿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二是,耿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中,再次并且多处使用侮辱性的侵权语言。比如:“被告徐某因涉嫌炮制虚假新闻诽谤情敌,引发众怒,成为传媒众矢之的后,为转嫁责任,曾要求原告‘勇于承担责任’、‘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试图让原告为被告炮制虚假新闻的行为顶缸。”

        当日,法庭未对这两起百万侵权案做出当庭宣判。

  “第三者”另案起诉

        10日的法庭审理中,报道是否影射徐某本人,这一话题被屡屡提起。

        耿克险一方提交证据称,作为同事,他知道徐某和丈夫王某的感情一直不和。报道出来后,徐某的丈夫王某在法院申请离婚。为了证明丈夫王某在婚姻关系中有过错,徐某还向主审法官提交了《家庭》杂志的该篇报道。两人最终离婚。

        事发后不久,报道女主角李某亦将家庭杂志社、作者张剑一同告上法院,索赔100万元。李某当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徐某丈夫和自己是上下级关系,但关系一直很正常。报道刊发后,她在武汉的父母打电话告诉她,看到自己的名字、工作单位和两张生活照片一同被印在《家庭》杂志上,她“不止一次想自SA,多次写好了遗书”。

        事件中的关键人物,《惹火焚身》一文的作者张剑,则是一个化名,事发后始终未显真容。

        去年4月,李某提起的侵权官司在武汉法院开审。李某一方曾提交一份取自《家庭》内部员工的当日稿签单表示,张剑的真实姓名为“陈某”,家庭住址为“广州天河区龙口东路××号××房”。而据他们核实,该地址内居住着徐某哥哥一家,化名张剑的陈某,也正是徐某的嫂子。

        对于这些话题,徐某代理人在6月10日的法庭上表示,这与当日审理的“律师声明侵权案”无关,不应列入审理内容。

        昨天,记者致电李某律师黄勇获悉,李某与家庭杂志社的官司至今尚无结果。

        绯闻男女主角已结婚

        截稿时,记者意外获悉,《惹火焚身》的女主角李某不久前已与徐某前夫王某结婚。最初的消息依然来自于网上,一个署名为“看破红尘世间”的网友在贴吧上称:李某的“第三者身份终于不打自招,水落石出”。

        昨天,李某证实了这一消息。她称,她原本与王某是普通同事,此事发生后,她与王某同病相怜而走到了一起。

        昨晚,记者致电徐某的手机。徐某表示,会换个电话与记者通话。至截稿时,她未来电话。(记者 王阳 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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