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认为,社会保险这项利民举措本来就该全国一盘棋,由国家统筹,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在全国任何地方都可以通用。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实现社会保险国家统筹的第一步,是要实现省级统筹,然后尝试省与省之间的社保对接。据记者了解,如今在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了要在泛珠三角合作区域内建立起相互衔接、可转移接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针对这一区域内的跨省劳务工作人员。
除了异地转接制度的不完善,还有一些问题也应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如,有些地方目前出现了政府欢迎外来打工者退保的现象。对此,中国人民大学保险学系主任张洪涛教授分析认为,在当地退休的外来人员越多,当地财政支出的养老金就越多。如果一旦退保,就不用在当地退休,财政支出就会减少。而且退保只退8%个人缴纳的小部分,单位缴纳的20%将会直接进入当地社保基金。利益驱动,是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劳动者眼光要放长远
造成劳动者“爱现金不爱社保”,统筹制度不完善是客观原因,但其中也不乏掺杂了许多劳动者个人的主观短视。
郭兴昌律师认为,部分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险态度不积极,主观上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没有看到社保的现实利益。父辈都是农民,几乎没人享受过社会保险,“榜样的力量不足”。二是由于现实生存的需要。每个月几十元几百元的缴费对于大部分农民工来说相当重要,所以抱着能免就免能省就省的短视想法。当然,还有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对农民工威逼利诱,一面威胁员工说要想办社保就辞工,一面以所谓的“社保补贴”来引诱劳动者,造成许多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主张。
郭律师提醒劳动者,盲目退保后再想参保,参保年限就要开始从头算,因此,退保一定要慎重考虑。应该把眼光放长远,社会保险制度将是安定人民生活、国家长治久安的千秋大业,只会向更完善更健全的方向发展。劳动者既要看到社会保险的强大后劲,也要看到社会保险的长远利益。
针对有的企业不为农民工上社会保险,有关专家指出,《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劳动者要主动积极地向监察部门投诉。从2008年5月1日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开始受理劳动者社会保险纠纷案件。如果担心影响自己的工作,还可以通过第三人检举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高度决定视野,角度改变观念,尺度把握人生。”郭律师希望借用这句话能够唤醒那些短视的劳动者,认真把握人生,切莫做井底之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