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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监狱体制改革全面推开

发表时间:2008-05-05 14:37:12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张亦嵘 柴黎


  监企分开,没有先例,也就有风险:一是去企业人员前程的风险;一是弄不好监狱乱了的风险。这时就有人说,明分暗不分,就没风险了。而陈焕奎说,原则不能变,“过了河的卒子只能向前,没退路”,他还提出了先分开后完善、先运行后规范、先维持后发展的改革思路。

  2003年3月17日,重庆市监狱系统体制改革的大幕拉开了。

  “经费有保障执法理念就变了”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秦伯勤说,2003年,重庆监狱系统财政拨款翻了一番,实现了全额拨款,结束了监狱半自给自足的历史。

  监狱实现了监企分开、收支分开和监社(社会)分开,重庆市监狱管理局成立了监狱国有独资公司———渝剑集团,各监狱组建分公司。执法经费与监狱企业生产收入脱钩、将干警收入与生产效益脱钩,建立了监狱与监狱企业彻底分开的新体制,监狱与监狱企业在机构、职能、人员、收支、资产和监社等5个方面实现了全面分开,剥离了监狱办企业、办社会职能,确保了监狱刑罚执行职能和劳动改造服刑人员手段的不断加强。

  记者在重庆采访了参与体制改革的监狱领导、普通民警和服刑人员,他们从各自的角度谈了改革引发的变化。

  重庆女子监狱政委吴琳告诉记者,现在,她和监狱长的精力都用在对服刑人员执行刑罚和改造教育上,用在了队伍建设上。她眼见着民警队伍的管理规范了,警察岗位按履行刑罚职能设置。比如,管教岗位,民警都要进行心理矫治的培训;劳动改造岗位的民警要经过生产流程知识的培训;行政岗位的医务人员要去社会医院培训,这些培训形成了制度,这在改革前是不可能的。

  重庆女子监狱副监狱长朱德华的感受是,经费有保障执法理念就变了。为强化刑罚职能,监狱实行了狱务公开,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加大了监狱设施的投入,特别是服刑人员的权利得到保护。服刑人员享受到教育权,包括接受文化教育和技能教育的权利,监狱开设了从小学到高中的课程和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点,现在有70名服刑人员参加了高等教育的自学考试;有200名服刑人员获得了缝纫技能中级证书。此外,服刑人员的健康权、休息权、会见亲属权、通信权等都得到了保护,监狱还聘请了两名律师定期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服务。

  重庆市监狱新生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向建民说,现在经费有了保障,企业追求的不是经济效益了,而是怎么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怎么服务于服刑人员的改造。一监区有个镀铬的项目,效益非常好,50个人一年能创造100万元的效益,但改革后撤了,为什么?因为这个项目中服刑人员学到的技术不能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后很快找到合适的工作。替代这个项目的是皮鞋加工,经济效益比前者差得多,但习艺性强,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和提高他们刑满后融入社会的能力。引进这个项目后,监狱曾办了一个求职招聘会,有些服刑人员刑期还没满,就被鞋厂预招了。

  “改革使监狱重生产、轻管教的观念得到了根本的扭转。”重庆市监狱八监区监区长张旭东说,现在监区有了安检设施和制度,杜绝了服刑人员带违禁品进监区,维护了监狱的安全和稳定。监狱“服刑人员改造指导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利用监狱女民警较多和女民警在服刑人员教育中特有的优势,通过网络谈话等形式,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教育。充分发挥监狱服刑人员心理咨询中心的作用,做到入监心理测试全员化,日常心理测试经常化,心理咨询和辅导实用化,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聘请心理专家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矫治。通过丰富教育手段,实现了服刑人员由“收得下、管得住、不逃跑”向“改造好”的转变。

  重庆市监狱八监区服刑人员李某告诉记者,现在帮教方式多了,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也提高了。“我已经通过了ISO9000认证的培训,还有两年我就刑满了,出狱后我就能自食其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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