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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券活动的“变色”记:警惕美丽外衣

发表时间:2008-03-23 21:59:2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引诱投资者买卖股票的核心理由是股票即将上市。从最早编造公司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到后来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外上市,无一例外都在给人编织一个通过上市“一夜暴富”的美梦。

  “一级半”市场,并不是一个法定名词,指的是私底下交易或者转让所谓即将上市的股票(份)的场所,实质上是非法交易市场。

  概括起来,“一级半”市场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况:一是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但未经批准而设立,一般以网上交易中心或证券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名义,专门为非法的证券交易或股份转让活动提供服务;二是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某某股票将在境外或国内上市为幌子,兜售所谓的原始股、内部职工股;三是以指导会员投资为名,谎称可以利用“内幕消息指导投资,保证高额收益”,骗取投资者的会员费或信息费。

  提到非法交易市场,当然不得不提到1993-1998年期间创立的证券交易中心和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当时,为解决数量庞大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问题,全国各地的产权交易等交易场所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大胆尝试,设立了类似交易中心为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服务。

  按照证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1998年,为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全面禁止了上述各地各类产权交易所、证券交易中心和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等从事场外股权类证券交易活动。

  “与‘一级半’市场相比,1998年被取缔的非法交易场所性质显然不一样。”证监会负责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的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表示。认清‘一级半’市场,除了要时刻警惕‘一夜暴富’的诱惑外,更重要的是,需要投资者加强对境内外上市的基础知识有所了解。

  对于国内企业境外上市问题,我国证券法第238条规定:“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批准。”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从2001年轰动全国的“兰州证券黑市”,再到充满陷阱的“一级半市场”,非法证券活动总是能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衍生出新的“变种”和花样。

  随着近年来基金发行增多,基民数量大大扩充,带有诈骗性质的基金也开始滋生。目前出现的主要是所谓“海外假基金”,这些海外基金通过网页的形式以国外共同基金或者以私募性质基金的身份出现,以高额的回报率诱骗投资者。

  2007年,随着“瑞士共同基金案”的告破,“海外投资基金”骗局首次在公众面前被曝光。所谓的瑞士共同基金,正是利用了老百姓搞不清楚国外共同基金的运作模式,以及老百姓急于拿到高分红的心理,使投资者上当。

  一些不法分子抓住投资者迫切需要理财的心理,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非法咨询以及非法基金。

  非法咨询在我国一直存在,但前几年股市不好的时候,根本没有生存空间。但随着股市的走牛,看准了很多投资者希望买到牛股的心理,一些没有咨询资格的投资公司或咨询公司开始介入到这项业务中,以各种手段欺骗投资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另外随着股指期货即将出炉的消息,期货慢慢火起来,非法期货也开始抬头。

  以期货为名的非法证券活动已经在某些地方露出了苗头。比如,黄金期货是去年年底刚开始推出的品种,但是就在黄金期货正式上市前,上海一些地方就出现了非法的黄金期货。

  “表面上它们做的不是期货,做的是实盘,但从实际情况看,就没有实盘。”证监会负责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的工作人员透露。

  上述地方证监官员指出,现在证监会每推出一个正规的产品,很快就有一个非法的产品跟着出来。随着金融衍生品越来越多,可能非法的产品还会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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