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的陈小姐通过婚介所介绍,认识了年纪相若的汤某波,两人不久便闪电结婚。但在登记当天,汤某波便像换了个人一样,对陈小姐不仅态度大变,还一直避而不见。近两年间,两人见面的次数竟不超过十次。“为了个户口,他欺骗了我的爱情!”陈小姐每次想起这件事,都激动不已,她还为此将汤某波告上了法庭,要求汤某波赔偿其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损失费。
上周五,该起案件在南海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两人离婚,并要汤某波支付共计3万元的各项费用。双方均不服要求上诉。
恋爱3个月 男方频求婚
陈小姐今年32岁,顺德户口,外貌尚可,曾是一名舞蹈导师。可是,在十几年前,由于年少贪玩,意外怀上了孩子,陈小姐于是将孩子生了下来。
多年来,不少异性朋友对她产生过好感,但是就是因为知道她有孩子,最终都接受不了。为了找到一名可以托付终生的异性,陈小姐曾试过到婚介所征婚,但一年多都没有音信。
2006年10月1日,通过婚姻介绍所介绍,她和汤某波相识。
陈小姐说,汤某波年纪与她相当,并表示他曾经离异,也不介意陈小姐的过去。在汤某波主动热情的追求下,两人恋爱了。其间,汤某波给陈小姐的感觉是开朗幽默,成熟稳重,很懂得体贴女人。他说现在想结婚是因为想要一个温暖而平淡的家。
陈小姐称,在3个月的恋爱期间,汤某波多次对她提出结婚要求,开始陈小姐都以双方认识时间短为由拒绝。两人谈话间,陈小姐得知原来汤某波非常需要一个顺德的户口,以便分配单位。
对此,陈小姐的家人曾提醒过她,汤某波可能就因为想入户顺德以方便工作,才会找陈小姐谈恋爱。
虽然如此,但汤某波每次说起感情与家庭方面的问题,都会表现出一种很让人怜惜的表情与语气,让陈小姐感觉他是真的很在乎家庭的男人。后来,汤某波还主动见过她的家人,加上陈小姐的年龄与外界压力因素,在汤某波再三提出结婚的时候,她终于决定和汤某波结婚。
男友变老公 态度大转变
2007年1月17日,两人在南海罗村登记结婚。“如果结婚了,我们住在哪里?”登记结婚之前,陈小姐还心存疑虑地问汤某波。那时,汤某波还很体贴地说,登记后马上去租房子住,她喜欢住在哪个区都可以,最主要是方便她出入。
下午3时许,双方办完登记手续,汤某波就突然对她说单位有事,然后把她送回了单位。陈小姐说,结婚第一天,汤某波就“玩”起了“失踪”,直到次日凌晨1时许才肯接她电话。陈小姐问他什么时候去租房子,没想到汤某波就冷冷地丢下了一句:“结婚了,不是住在一起就可以解决问题。”
女方:
结婚两年见面不过十次
“结婚快两年了,我跟他见面还不超过十次,他甚至还把我的电话限制呼入!这场婚姻,只是让汤某波拿来当成入户的跳板!”陈小姐告诉记者,后来她还查到,原来他与前妻协议离婚,是在2006年10月13日,也就是说,汤某波在认识了陈小姐之后,才和他的前妻离婚的,实际上陈小姐还糊里糊涂地做了“第三者”!
而且,在汤某波与其前妻的离婚协议里,汤某波同意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3万元给女方,并补偿女方精神损失费7万元,汽车以及1.5万元的存款全部归女方。不仅如此,汤某波还答应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给女儿。
“全部财产都给了前妻,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在他老家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了!这份所谓的离婚协议,除了骗婚,还能意味着什么,我想谁都看得出来了吧!”陈小姐气愤地表示。
男方:
陈对老人不敬是离婚原因
在关系日益恶劣的情况下,双方终于在2007年9月5日达成离婚协议,并于当月28日到南海公证处进行公正,双方协议汤某波补偿陈小姐3万元生活补助费,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但是,这份协议至今仍未兑现。无奈之下,陈小姐一纸诉状将汤某波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立即支付赔偿金10万元、抚养费2万元及精神抚慰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