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案反映出来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民事诉讼法方面的专家学者。
有法学专家指出,对同一个争议的事实进行分割,先以小额标的起诉,随后一再补充起诉,涉嫌规避级别管辖。依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严格遵守级别管辖,既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是法院必须遵循的原则。
我国民诉法学专家江伟教授认为,对于明显的超标的查封,本身就被法律所禁止。
对于此案而言,涉案的当事人为房地产企业,每年下半年又是房屋销售的黄金季节,禁止公司销售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下达查封裁定的目的,是为了将来更好地执行法院的判决,而不应该是为了阻止企业的合法经营。这既不符合我国财产保全制度设立的初衷,也违背了相关法律的规定。
有专家指出,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应当尽量采取避免企业遭受损失的有效措施。他认为,由于超标的查封,给企业造成了实际损失的,法院不能避免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
嗣前,此案引起了最高法院有关部门的关注,已将有关意见函告浙江省高级法院予以重视,要求敦促台州中级法院严格依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