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8/3/31 0:05:11 来源:中国法院网
根据我国刑法中相关规定,对于所有犯罪的预备行为都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笔者认为,本案中吉某等人构成聚众斗殴罪(预备),但可结合具体犯罪情节对其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作者单位: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