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条件] 1、有符合登记条件的投资者;2、有符合登记要求的经营场所;3、注册资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要求,具体按:
商品贸易,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50 万元; 管理咨询,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 万元;
生产经营,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商品贸易,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50 万元;
一般服务,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货运代理,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50 万元;
产品开发,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生产经营,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餐饮服务,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餐饮服务,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合资广告,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独资广告,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货运代理,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 万元; 货物仓储,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300 万元;
保税贸易,注册资本最低美 元 30 万元; 道路货运,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300 万元;
道路货运,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300 万元; 保税贸易,注册资本最低美 元 30 万元;
集装运输,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0万元; 集装运输,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1000万元;
货物仓储,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300 万元; 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美 元 1000万元;
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美 元 1000万元; 商业零售,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 5000万元;
[提供材料]
一、投资者主体材料
1、公司投资:
商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式5份(董事长签名、盖公司章),原件备核;
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一式5份(董事长签名、盖公司章),原件备核;
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一式2份[要求:投资者境外的开户行出具(资信额或存款余额应不低于其在中国的投资额)]
公司印章(备用);
公司董事长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复印件;
2、自然人投资:
投资者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复印件一式5份,原件备核;
银行资本信用证明原件一式2份[要求:投资者境外的开户行出具(资信额或存款余额应不低于其在中国的投资额)]
二、深圳独资企业经营场所材料
1.生产型企业
深圳厂房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一式2份。要求:
以投资者姓名或名称租用 200平方米以上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 用途为厂房 该合同需经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
2.非生产型企业
深圳写字楼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一式2份。要求:以投资者姓名或名称租用 30平方米以上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 用途为办公 该合同需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
三、深圳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材料
1.董事会成员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复印件,董事长二寸彩照1张,中文履历一份;
2.可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提供其个人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复印件,二寸彩照1张,中文履历一份)。
[承办时限]
生 产 型: 20 个工作天完成[在环保、消防、卫生审批后起计算]
非生产型: 20 个工作天完成。
[承办证件]
立项批文7份;
公司章程2份;
批准证书正副本;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章、财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各1枚;
刻章登记卡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IC卡;
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及登记表;
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及登记表;
外汇登记证及开户核准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财政登记证正副本及登记表;
[生产型企业还包括:环保批文1份]
[出资期限]
不分期一次性缴足注册资本,自设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注册资本 50万美元以下,自设立起12个月内缴足[其中首期在设立起 3个月内投入];
注册资本 50以上100万美元以下,自设立起 18个月内缴足[首期在 3个月内投入];
注册资本 100以上300万美元以下,自设立起 24个月内缴足[首期在 3个月内投入];
注册资本 300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自设立起 36个月内缴足[首期在 3个月内投入];
注册资本 1000万美元以上的,由审批机关视实际情况审批。
注: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项下列为限制外商投资的项目及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134号令<<关于发布深圳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一般指:国际货运代理、仓储、运输、医疗机构、药品、药具、医疗器械、安技防、成品油、原油、书报、杂志、基础电信、增值电信、网络服务、人才中介、职业介绍、农药、兽药、印刷、互联网服务、娱乐、速递、投递、拍卖、典当、音像制品、保险、银行、建筑、会计、办学、法律服务等项目。
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需报国家商务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