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熊潇敏代理的上诉人平南县丹竹镇东山村塘岭生产队与广西某原料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案(二审)日前有了结果,二审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至此,上诉人上诉成功,有效阻却一审判决生效。
上诉人平南县丹竹镇东山村塘岭生产队与广西某原料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由来已久,双方因多种原因最后升级到对薄公堂。本案虽然以生产队为原告提起诉讼,但一审法院在审查此案时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由此进一步确认被上诉人广西某原料有限公司并未违约,因此,对于生产队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在一审法院作出驳回生产队的判决后,生产队有关负责人联系到本站熊潇敏律师,要求作为生产队的二审代理人。熊律师接受代理后经查阅本案材料认为本案所涉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因此,基本此思路拟定了上诉状(详见下文《民事上诉状》)。
本案经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确有发回重审的必要,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加重审。
(本案《民事上诉状》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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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潇敏律师简介: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诉讼仲裁部部长,广西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从事律师之前在法院工作十年,有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QQ:364891594 微信号:xxmlawyer 微信公众号:fawu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