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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管理协议2

 

发表时间:2007/10/2 15:09: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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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及履行地:

 

为了提高仓储操作效率,体现专业物流的优势,甲方决定将销售产品的仓储业务全面交由乙方管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仓储管理进行责、权、利等有关事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仓储业务代理范围

(一) 目前在全国用于存放甲方产品所租赁的仓库(包括顺德本部仓与全国省会仓及二级办事处租赁的仓库)全部交由乙方管理;

(二) 乙方负责按规定操作流程为甲方保管货物;

(三) 甲方产品在仓库的所有进、出货作业和业务管理(包括装车、卸车、加盖代码章、退换货管理、移库、内部整理等);

二、 仓储保管条件及要求

(一) 乙方选用的仓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仓库所在地必须保证货车进出顺畅;

2. 库房高度能满足产品的堆放标准要求;

3. 库区内有足够的装卸平台,保证旺季出货需要;

4. 库区内有必备的雨篷保证雨天正常进出货;

5. 库房内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证能24小时收发货;

6. 仓库选址应方便主要经销商提货;

7. 仓库的地址更改及新设立须经饮水机事业部相关部门同意。

(二) 乙方负责所租库房的维修、管理,保证不漏雨、不潮湿,若因此而造成甲方货物在装卸或库存管理过程中的淋湿、受潮,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三) 乙方负责甲方货物的安全保卫,提供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

(四) 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持库房清洁,保证甲方货物的干净、干燥;

(五)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识或甲方颁发的其他有效文件要求的高度、层数、方向堆码,产品摆放整齐有序,便于清点、盘存。

三、 仓储业务操作流程

(一) 产品入库:货到乙方仓库后,乙方安排人员卸货、签收《产品送货单》,并在次日将《产品入仓单》货主联送交甲方;如入库验收时发现货损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如无异议则视为入库验收合格。

(二) 产品出库:提货人凭甲方开具的《产品出仓单》或《产品调拨单》到乙方仓库提货,乙方按流程审核单据的合法性,按提货单发货;如因白条提货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期及时发货,逾期交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 退换货:经销商凭甲方审核的退货申请将货物送到乙方仓库,对符合退货审批数量和状态的产品收货,并出具《产品入仓单》,在入仓单上注明退货原因及状态,次日将产品入仓单的货主联送交甲方。

(四) 存货操作:乙方按产品堆码标准和分区分类存放的原则,定期整理库存产品,避免产品出现积压变形的现象。

(五) 盘点:每月10日、25日对实物进行清点,盘点时尽量避免货物进出仓。

(六) 对帐:每月10日、25日根据盘点报表和库存台帐与甲方电脑帐进行对帐,双方签字确认;如出现差异,根据当月发生的进出仓单据进行差异分析并注明原因。

(七) 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具体操作流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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