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一本笔记泄露传销骗术

 

发表时间:2008/10/4 16:31:24 来源:网络收集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122817>

【案例导读】
    如此洗脑:骗人当帮人;如此培训:谎言当技巧……

【案例正文】

    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每一个刚加入传销组织的新人,都要接受一系列的“洗脑”、操作训练,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骗人技巧。新人必须死记硬背下来,然后去骗人。由于这些骗人术有着很严格的流程和巧妙的沟通技巧,所以很容易让人上当受骗。在一次打击传销的行动中,记者在传销窝点里恰好拾到一本传销笔记,里面清楚地记载着传销头目教授给下线如何骗人的各种伎俩,大到骗人的基本原则,小到打邀约电话的具体技巧,看过之后真有大开眼界的感觉,原来骗人也有“学问”。

今天,本报特意节选了笔记的部分内容刊登出来,并且尽量保持笔记的原貌不作改动,以让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传销的骗人真相,提高对传销的警惕性。

骗人前洗脑 把“欺骗”看成“善意”

原文:1、首先树立做网络的坚定信念,不要再怀疑是传销或是朋友骗朋友,而是给朋友带来一个信息,一个机会、一条出路,若朋友接受的话他该很感谢我的。

2、不要因为某些朋友的误解或一少部分因暂时没有成绩而放弃的人而对这个行业丧失信心,21世纪网络是大势所趋,要相信许多朋友还是需要这个机会,还是有这个眼光的。

注:传销者要欺骗他人首先得过第一关,即自己的心理关。所以,新人刚加入,传销头目首先会给他们洗脑、灌迷魂汤。把传销说成是网络营销,是21世纪大势所趋的朝阳行业。同时,硬是将骗人说成是给朋友一个出路,当然也不忘给新人打预防针,以防止新人受别人影响而放弃做传销。

骗人先定位 亲朋好友成为目标

原文:如何确定邀约对象。第一步工作是寻找成功的基石,那就是人。不要担心市场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际关系网,如家人、朋友、同学、熟人、同事、老乡、战友、领导等等,当然,有些人说我的朋友太少了,认识的熟人也不多,其实我们从小到大无时无刻都在与人打交道,当你将名单列好,或许你会大吃一惊,你竟然认识那么多人。

邀约对象应锁定以下8种人:1、有事业心的人:这种人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充满希望,一旦加入便全力以赴;2、有影响力的人;3、有时间的人;4、不满足现状的人:对目前工作、生活不满足,天天在寻找机会改变自己;5、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人;6、行动自由的人;7、善于与他人相处的人;8、迫切需要创业机会的人;如待业青年、复员军人、下岗工人、刚刚走出校门的人。

注:骗人之前,传销头目一般会教新人列出几百名所认识的邀约对象名单,并按“五同”(同学、同事、同宗、同姓、同乡)选择目标,邀约对象也是标准的,传销人员通常选择以上8种人,然后再分批突破。

骗人三条路 电话、电报、信件

原文:邀约方式主要有三种:电话、电报、信件。我们以点聚点,所以邀约的特殊性就在于把新朋友邀约到实地,让他们通过实地考察,学习后认可。这里主要介绍电话邀约。

1、语气要兴奋,要给人一种成功感,同时又要保持神秘感。

2、注意做到“三不谈”——不谈公司、产品、地址(目的在于避免传销负面影响),同时注意把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讲话简明扼要,尽量了解你所需的内容(对方的工作、待遇,是否满足,是否想转换环境等),5分钟左右时可推说有人找下次再谈。(这样既可避免言多必失,又可节省话费。)

3、一次只能邀约一个,千种人千种心,一人难服众人心,新朋友彼此观念上的差异很大,他们互相影响,沟通工作很难做,一个人的成功率在85%左右,两个人有45%,三个人以上几乎为零。

不要用哀求的口吻,有的朋友第一次邀约没成功产生了恐惧,在电话里近乎哀求地讲你过来、你过来。这样你的朋友怎么能相信你在外面很好?你应该想:“我提供他这么好的机会,这是对他的帮助,应该是他感谢我才对。”邀约内容可针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理由。

注:选好对象以后,紧接着就是怎样把人骗过来。由于很多人都听说过传销的危害性,并对传销有所顾忌,所以邀约就更讲技巧和方法。从笔记中,我们可以发现传销人员邀约时有一种总原则那就是:投其所好,因时制宜。所谓“投其所好”,就是利用一部分人想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理,许诺短期内必有高额回报来诱其加入。同时,要求打电话、写信时保持高姿态,并避免谈自己的具体情况,给他人一种成功感和神秘感,诱人上当。

骗人的技巧 信口开河满口谎话

原文:打邀约电话的具体方法与技巧

1、第一个电话,谈一下以前,联系一下感情同时简单了解一下对方,看对方是否对现状满意,同时可向对方了解其他朋友的情况以扩大自己的养线量,同时也可简单谈一下自己的情况,说自己工作轻松、工资高、待遇好等,被留下自己的联系电话。

注:事实上传销人员的生活状况完全可以用“潦倒”一词来概括,他们十几个人挤在一个非常狭窄的房间里,睡地铺,吃最差的饭菜,没有任何工资收入,只靠发展下线来养活自己。并且随时面临被查、被拘留的危险,心里时时刻刻处在恐慌和不安之中。

2、第二个电话(隔两天)

(1)得知对方没有工作或对工作不满意,要求你帮助找工作的,可投其所好,对其性格、能力介绍一份工作给他(医院、药店、文员、保安、工厂、会计等)。

注:打邀约电话时,传销者通常以找帮忙工作为名骗人到传销窝点。

(2)得知对方对工作不满意,但没有求你帮助的,可采用声东击西法,让他自己来求你。如“阿玲,有没有阿伟的联系电话,我帮他找到一份工,想叫他来试一下。”“有这样好的事,可不可以留我一份,让我试一试啊。”“这样啊,既然你开了口,我尽量帮一下啦,凭我同上边的关系,应该没问题的,你放心啦。”

(3)得知对方没工作或工作待遇差,又不想出来拼搏时,可激起他的上进心。“你这么聪明,又长得那么好,交际能力又强,打这几百元的工简直大材小用,何不出来闯一闯。”也可以说一些例子刺激他,如“连某某这样胆小文静的人现在都做了某公司的车间主管,像那个成绩一般的某某现在珠海都几千元一个月,你难道会输给他们吗?”

(4)当对方问是否真的有工做?有没有百分百把握时,你可以说:“没有把握我叫你过来干嘛?经理是我亲戚,你就放心过来吧。”

(5)要注意替对方和自己保护市场。要跟他说:“这件事不要同其他同学讲,因为只得一个位置,你讲了大家都难做。”

(6)若对方问你是不是在做传销时,可坚决否认“什么传销?我听都未听过,又怎会做呢?”又或“听讲某某是在做传销,前一段时间他呼我,可我没复机。”

3、第三个电话(隔一到两天)可放心邀约,若对方工种差、待遇低,又很想转换工作的,可以叫他辞工过来。若对方待遇比较高的,可以叫他请3至5天假期,过来试工。

4、第四个电话“你到了后给我电话,我去接你。”若对方问起怎么要转到坪地时,可说“现在我调到分公司工作”,并且尽量控制好让他5点到达。(到太早容易提太多问题而露出马脚)

注:从笔记中可以看到,传销者为了达到目的满口谎言、无所不作。当传销者把邀约对象骗到传销地点时可以说已成功了一大半。接着要想方设法把邀约对象留下来并最终骗其加入传销组织。为了防止新人走掉,传销人员一般会对新人加以严格的控制,如尽量防止几个新人在一起聊天或讨论,单独打电话等,并会用种种花言巧语设法留住新人,并告知新人这个21世纪的朝阳行业并不因为他的不参加而停止发展,让新人感到一旦走了就失去了发财的好机会。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
更多与 相关新闻:

 
上一篇中国第一支“私人军队”覆没记
下一篇教材里的秘密--看透传销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