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市民问法
医疗事故后两年,能否打官司?
1、彭女士问:我的老伴因心脏病于去年年初住进某医院。手术前院方称一切指标正常可以手术。术后没几天,我的老伴就去世了。院长对此解释说,我的老伴老了体质差引起并发症。事后我心情很差病了很久,没有时间处理此事。请问,我现在还能去法院告医院吗?我什么证据都没有,该怎么办?
律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1年,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如果受害方(或家属)未提供证据证明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形的,将丧失胜诉权。如彭女士所说,其老伴因手术问题去世,至今已有超过1年的诉讼时效,告医院也将丧失胜诉的权利。如果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形的,彭女士可以要求查封并复印医院的病历,然后作为证据再向法院提交。
2、莫女士问:结婚前我自己按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的月供由我娘家人来供。请问,这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若是离婚,丈夫能分到多少份额?
律师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婚前取得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因为婚前由莫女士出首付款,婚后由其娘家人付月供,莫女士的丈夫对该套房没有任何的投资,当然也就不能享有对该套房屋的升值利益。因此,莫女士即便与其丈夫离婚,该房屋也应属于莫女士个人财产。
3、农女士问:我家在农村一处山头种了很多树。今年夏天,同村的一个人上山烧东西时不小心烧到了我家的一片树林,价值几万元的树木就毁了。事后对方只赔付了五百元,我们不同意。请问这个事情能否打官司?
律师答复:过失至他人树林被烧毁是一种侵权行为,根据我国《侵权法》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至于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农女士应先委托有资质的评估部门对被烧毁的树林进行财产损失评估,然后再按评估部门出具的损失评估报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索赔。
(注: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特别鸣谢: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熊潇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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