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2/15 16:17:09 来源:人民法院报
综上,公证机关在赋予民间借贷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过程中,本着“先借后还”的原则,应当对出借款项的交付尽到切实审查义务。
(黄旭东 刘 干 作者单位: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