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4/29 16:21:10 来源:中国法院网新余法院
另外,应当注意的是,对典当纠纷案件应当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当事人借典当为名实施借贷行为,以此规避法律相关规定收取高额利息,这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当物是否实际交付且由典当行进行保管,若当物仍由当户占有并使用,则该典当纠纷应按照民间借贷关系处理。
(作者:刘子薇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