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民商专题>>>正文

南宁律师:产权式商铺研究

 

发表时间:2016/10/24 10:04:52 来源:中国法院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三)健全产权式商铺的相关法律制度

  有学者建议对《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进行补充完善,通过这种完善,对产权式商铺的法律性质予以明确定位,对产权式商铺中蕴含各种关系予以厘清,同时对诸如产权式商铺转让能否进行产权登记、投资人能否取得产权关键问题予以统一把握,对产权式商铺售后包租如何管理等疑难问题进一步明确。[6] 笔者认为,建立健全关于产权式商业地产销售、管理的法律制度,不应囿于建设部的部门规章和国务院的额行政法规,同时应提升法律规制的层次,在更高层次的立法中例如《合同法》、《物权法》等对产权式商业房产的相关问题作出特殊规定。

  (四)健全完善产权式商业地产项目的监督机制

  可考虑建立由投资者成立类似业主委员会的团体或专门的行业委员会,并以此为基础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加大对违法销售行为、虚假广告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在产权式商铺的开发过程中,要监督开发商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在产权式商铺销售阶段,审查开发商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来担保对投资者承诺的回报,如果不能,应当要求开发商提供专业的担保公司为投资回报的承诺进行担保。

  (五)鼓励建立业主自治监督组织

  建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业主购买商铺后,应委托业主自己选定的业主组织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组织,授权该组织在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统一行使收回商铺,并再次委托经营的权利,并有权对商铺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更换等事宜,以保障广大业主的利益。当授权比例达到业主的80%以上,其他业主不得以未经自己同意为由拒绝该组织的处分行为。同时,按楼盘成立小业主的自律性组织,使其在重大问题上形成“少数服从多数”的自律性机制。另外,在小业主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小业主依照《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按其购买的房产投资的比例参股或合伙,以楼盘为整体,自主成立经营性公司或组织,统一对外进行相应经营。

  五、结语

  尽管,产权式商铺运营模式的在我国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甚至频频引发信任危机,但作为一种房产证券化的新型投资产品,其运作模式既有利于开发商快速融资和回笼开发成本,也因其投资简单的特性而倍受广大投资者青睐。因此,当其发展面临困境时,解决的根本办法是构建相关制度来积极“疏导”,而非简单取缔“扼杀”之。笔者相信,随着相关法规制度的不断健全以及行业实践的逐步规范,产权式商铺模式必将不断走向完善。

  [1].盛军华:《投资产权式酒店的法律分析》,商业研究,2006年第3期。

  [2].卜鲲鹏:《产权式商铺法律性质探析》,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3].吴剑英:《产权式商铺权利类型辨析》,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6期。

  [4].陈加国:《产权式商铺的四大管理难点和重点》,现代物业,2009年第4期。

  [5].乔新生:《该“叫停”还是该“提醒”》,经济日报,2004年11月11日第13版。

  [6].康阳:《产权式商铺相关法律问题初探》,中国法院网,2010-04-30。

  来源:中国法院网深圳南山法院   作者:温文渊

本新闻共5页,当前在第5页  1  2  3  4  5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熊潇敏
更多与 南宁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熊潇敏 相关新闻:

·南宁知识产权律师: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在知识产·南宁律师:“空挂户”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南宁律师:反向混淆中商标固有显著性对侵权认·南宁律师:未依法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不侵犯他
·南宁知识产权律师:等同理论的核心要义·上海高院对一起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作出法定最
·南宁律师:网购收货地法院是否具有知识产权侵·上海知产法院判决上海建设路桥机械设备公司诉

 
上一篇南宁律师:农田由他人实际耕作 农户并不丧失承包权
下一篇南宁律师:已经起诉但尚未取得执行依据能否申请参与分配?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