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9-6-25 22:26:13 来源:中国法院网
第三,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一方面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大力推行执行和解制度,发挥好执行控制权,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促使其达成和解协议,维护社会的和谐。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