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刑事辩护,人们立马会想到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三难”,作辩护律师风险大。在通常情况下,刑事辩护投入与产出难以成比例,作辩护律师还有经济风险,常常不赚钱。由于许多成功的辩护律师退出了刑事辩护,许多律师新手害怕刑事辩护,所以刑事案件辩护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据资料显示,目前全国法院每年审结的刑事案件,没有辩护人的达到70%以上。在越来越多律师逃避刑事辩护的时候,还在刑事辩护战壕里苦苦奋斗的律师同行不免疑惑:刑事辩护,值得我们爱她一生吗?俗话说大葱白菜各有所爱,任何事情不好一概而论,但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笔者认为刑事辩护值得一生守护。
刑事辩护是唯一的法定律师业务。大家扳着指头算算,在诉讼业务中,哪一种业务只能律师去做,而其他人不可以做?民事案件公民可以代理,行政案件公民可以代理,嗨嗨,偏偏也就刑事业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只有律师才可以被指定为辩护人。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只有律师才可以到看守
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律师才可以到法院查阅摘抄复制卷宗。算来算去,除了刑事辩护是律师的独门法定业务以外,其他业务都会面临广大群众的激烈竞争。尽管刑事辩护风险大,尽管刑事辩护困难多,尽管刑事案件不挣钱没人干,凡事都要辩证看,正是由于诸多因素辩护率低,真正爱好刑事辩护的律师才更有施展才华的机会。任何法律事务都会存在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只是相对有大小而已。只要立得正行得端,身正何怕影子斜?都不做刑事辩护业务,刑事业务会不会绰绰有余?那么从理论上说刑事辩护律师是不是不会被饿死?
刑事辩护是诉讼业务中最具挑战性的律师业务。我国的刑事诉讼,实行控辩式诉讼,控方是知法懂法的检察官。在拳坛上,只有有了强悍的对手,拳击才会扣人心弦。在法庭上,只有有了有力的控方,律师的法庭辩论才会精彩。刑事案件往往关系人权,甚至关乎人命,所以社会的关注度、媒体的曝光度,会远远超过民事和行政案件。唱歌没有听众,跳舞没有观众,即使自己准备的非常充足,表演的激情也会当然不存。刑事案件无疑是律师施展才华的舞台。而知名的大案件又往往会让律师一举成名。天津大邱庄禹作敏案,成就了中国刑辩第一人田文昌律师,刘晓庆案成就著名律师钱烈阳、许兰亭、张青松、李霄林。善于捕捉战机的优秀辩护律师,会一炮打红。辩护律师只要有自己的代表作,应当没有生存之压力。当然精彩是给有准备的人准备的。影响大、知名度高的案件,是成就著名律师的机会,也是一些缺乏准备律师的滑铁卢。重大疑难案件,往往难度高,往往压力大。像笔者参与辩护的洛阳东都商厦火灾案件,控方曾经多次长时间排练,作为辩护律师若匆忙上阵,只会碰得头破血流。
刑事辩护是可以洗涤灵魂的律师业务。只有目睹到死的悲凉,人才会感悟到生的可贵。患难见真情,日久见人心。刑事案件是最能观察人生、感悟人生的。俗话说人之将亡,其言也忠,鸟之将死,其命也哀。在经过辩护未能挽救被告人性命,在死刑犯临死的时候,人性闪光的东西会让人感动不已,有时您会觉得,做辩护律师绝不是仅仅可以赚几个微薄律师费的问题。深圳的陈慧忠讲到的一个真实故事,就能证明这一点。陈律师给湛江最大的走私犯作刑事辩护,一、二审都判决走私犯死刑,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已经下来,律师最后一次会见他时,他说“做兄弟的有今生没有来世。”原来,他曾经是一个身价上亿资产的富翁,然而在他成为被告人以后,他的兄弟都一个个放弃救他的希望,纷纷远他而去,没有一个管他,没有一个问他。世间冷暖可见一斑。但是他的老婆,实际上已经穷得没有钱了,也不能支付多少律师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女性,面对老公却是不惜豁出命去救他。他的老婆在最后抱着他的骨灰去香港的时候,实际上间隔只有几个钟头,也就是从一个活人到变成骨灰中间只有几个钟头,她跟着囚车到刑场去将骨灰抱回来。在离境之前,他的老婆打电话给陈律师:“陈律师,本来我还想抽个时间过来和你见个面,但是现在不行了,我现在得回香港去,那边已经准备着做一些事,那个东西已经拿在我手上了。”就是说她老公的骨灰已经在她手上,要回香港去做佛事。当人面临生死的时候,反映出来的灵魂深处的那种心灵震动,能够深深打动人。作辩护律师,他挣的不单单是几个的律师费,他可以通过这样的互动,把人格提高到一种境界。如果通过做辩护律师,能够达到一种人格完善的程度,能够开阔人的眼界,而不仅仅是盯着几个钱,那么这样的律师就是成功的。不论这样的辩护律师是贫穷还是富裕,他都是一个成功者,是一个精神上的成功者,一种理想上的成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