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年轻的战士
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田文昌
参加这个会之前,国栋要求我报一个题目,我想了一个题目:“永远年轻的战士”。这是我发自内心的感受,是我对江老师这些年来所体现出来的一种精神的认同。还有在江老师旁边坐着的张思之律师,我认为他们两位前辈具有同样的精神。如果说得通俗一点,是“一颗永远年轻的心”,如果说得学术一点,是“一种永远年轻的理念”。我认为江老师这些年来始终引领着法学界的理念,在奋斗,在前进。
我们都知道,从自然规律来讲,人老了,思想是要停滞的,韩愈说“弟子不必不如师”。从小学、中学一直到大学,一代一代的学生都超过了师长,这是正常的规律、正常的现象。但是在江老师面前,我总感觉到难以超越的一种境界、一种精神,我觉得这是最可贵的,是我最想说一说的。
我跟江老师认识的时间比较长,1983年我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来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认识了江老师。第一,我来到政法大学,是“外来户”,跟政法大学没有任何渊源,我是西北来的。第二,我是刑法专业,刑事、民事是很不搭界的专业。照理说我跟江老师不应该那么密切,正如人们说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觉得这么多年来我跟江老师的这种感情,确确实实是一种理念上、思想上的契合或者说不谋而合。
本来我一开始没有太多的机会去结识江老师,但是江老师不仅仅在他的民法学方面,就像我刚才讲的,他引领着法学界的一种总体的理念。所以我到了政法大学不久,就自然地把江老师当成自己的师长,虽然不是同一个专业。继而我被提拔到法律系副主任以后,直接在江老师的领导之下,接触也就越来越多了。这样从学术上的影响到人格上的影响,走得越来越近了。
记得我做法律系副主任的时候,我曾经有几次想提出来辞职,当然学校很多领导也挺我,我一直想先把学术做上去。我跟江老师谈过两次,说我想辞去这个行政职务,江老师几次警告我“轻易不要言下”,不让我下。但是到了后来,大家知道1990年政法大学先后出现两件影响比较大的事情:江老师被免职,我辞职。当时我没辞公职,辞掉了法律系的职务,这次辞职之前,我又去请示了江老师。我跟江老师谈了很长时间,我说我还是要辞,江老师沉吟了许久,说了两个字:“辞吧。”可以这样讲,辞职得到了江老师的允诺,实际也说到我心里去了。到了1995年,我又辞去了公职,出来做律师。
这个过程当中,我对江老师为什么了解这么深,理解这么深?还是那句话,江老师引领整个法学界的理念,包括中国法治建设的推动性作用,体现得非常明显。我做了律师以后,江老师对律师界的指导、引导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他在支持律师,在引导律师,在教育律师,在鼓励律师,而且对中国整个法治建设的发展,随时随地都在用心去思考,去推动,去呼喊。
有人曾经私下议论什么叫“学者”,我记得江老师在70诞辰的时候自己讲过,说他自己是一个社会活动家,还不能完全说是一个法学家。其实我认为,江老师既是一个社会活动家,也是一个真正的法学家。我跟很多人讲过:什么叫学问?学问有大有小,有真有假。现在我们很多学者做的是什么学问?有“注释派”学问,有“应试派”学问,有“书本派”学问,有“辞典派”学问。我觉得江老师做的是真正的大学问,他所思考的、他所著述的、他所提出来的一些观点和理念,是一种大的原则,是一种推动法治环境正常发展的理念和精神。我觉得这是真正的学问,是大学问。中国在这种变动状态、发展过程中,需要的正是这种大学问,而不是那种“注释派”、“辞典派”、“书本派”的学问,那种学问谁都能做,只要勤奋即可。但是这种大学问要有远见,更要有勇气,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所以这正是我景仰江老师一个最重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