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6/1/19 11:44:54 来源:中国法院网
南宁律师提示:刑事诉讼中己经有体现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不是绝对的,国家安全、商业的秩序、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是权利冲突和平衡的结果,刑事诉讼信息公开有待于更加完善的专门性立法。
(作者:刘少廷 作者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