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信用服务解决矿权交易互不信任难题
律师信用服务,在这里专指矿业律师信用服务,简称矿业信用,是指从事矿业业务的律师在接受矿产交易当事人的委托后,向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公布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银行帐号,由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主要指买矿人)将款项汇到律师事务所的专用信用帐号上,由律师事务所向负有交付标的物(矿产)义务的一方出具收款见证书,发货方凭收货方的收货证明从律师事务所的信用帐号上提取货款。在这一业务中,律师起监督当事人依约履行合同的作用,有效地防止矿产交易纠纷,避免矿产交易当事人上当受骗,减少诉讼。
我们知道,矿产交易是个高投入、高风险的行业,需要双方当事人在交易的过程中十分谨慎,这就需要有相应的信用机制锁定与化解风险。比如,北京一家公司和新疆一个矿业公司准备签定一个矿产品买卖合同,但两家公司原来并没有打过交道,不存在交易惯例,也互不了解,并且两地相距比较远,买方害怕给了钱收不到货,要求货到付款,卖方害怕货送过去了收不到钱,要求先款后货。在缺乏信用的情况下,这笔生意很难成功。但是如果采取律师信用服务方式支付就不同了。在矿产品交易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买方先将货款支付到律师事务所所专门设立的信用帐户中,律师事务所收到货款后,通知卖方交货,买方在受到货物验收无误后,通知该事务所所付款给卖方,买卖过程完毕。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律师事务所起到一个信用中介的作用,让买卖双方都放心,交易资金安全保险。
律师信用服务账号的机制作用不但可以解决矿业领域里的贸易信任问题,对其他行业也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