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刘先生打来电话咨询,他刚买了一套新房,想落到孩子名下,这样有何烦?
南宁律师/南宁房产律师:这几年,“娃娃房主”在不断增加,把房屋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有些夫妻感情不牢固,怕日后劳燕分飞房屋不好分割,于是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的名下;二是有些人从“长远角度”考虑,怕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将来要交一笔数目不菲的遗产税才能转移给子女,于是干脆直接把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三是一些人害怕“露富”,使用子女的姓名登记房屋;四是有些人为逃避债务、转移资产,而将属于自己的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
我国房屋所有权实行的是登记制度,即房产证上登记成谁的名字,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谁。当然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不论登记为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也只有所有权人才能对其财产行使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如果王先生把房产落在孩子名下,在需要转让房产,或者想用孩子名下的房产抵押贷款时,都会遇到一些麻烦。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这更有利于对未成年人财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