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网络教育合同

 

发表时间:2007/10/4 10:22:54 来源:杭州浙大教育网络有限公司 |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甲方:
乙方:杭州浙大教育网络有限公司
为了向广大学校会员提供良好的网络服务和软件产品,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双方就甲方成为和使用乙方的中国教育先锋网(http://www.edudns.com http://www.ep-china.net)vip会员一事,在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确定专人负责设置网站栏目、上传有关资料和图片等;并同时承诺遵守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则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1-2依照合同按时足额支付会员服务费和其他项目的相关费用;
1-3有按会员价优惠得到甲方推出的其他会员服务项目和产品的权利;
1-4为了保证乙方对甲方的服务质量,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E-MAIL等在内的客户资料。
1-5甲方填写的资料发生变化时,须及时通知乙方,或在网上自行修改。因甲方通讯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使得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通知甲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6甲方对服务内容不明确,有知晓权、质询权,乙方应进行相应解释处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依协议规定服务项目及时完成;

2-2当乙方网站根据发展需要,对服务项目进行增加或调整时,必须通知甲方,但不必取得甲方的同意;
2-3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网站中注明为该网站的制作方和技术支持方;
2-4乙方保证所经营的网站 “中国教育先锋”网站(http://www.ep-china.net http://www.edudns.com) 的稳定运行和及时添加、更新有关信息内容。因不可抗力和非乙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致使乙方延迟或未能履约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网络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实施时导致对甲方临时停止服务而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但未能履约的则须退还乙方的信息服务费。
2-5依照合同按时足额取得信息服务费和其他项目的费用的权利;
2-6因需及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一般采用电话或E-mail的形式,必要时可上门服务,但相关费用须由甲方支付。
2-7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提供的服务:
1.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交互平台上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将乙方提供的密码和用户名供给非会员使用。
二、根据双方商定,乙方按时完成并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万维网信息系统
1-1 提供具有高速服务器、数据库、交互功能的自助式学校网站、有多套精美建站模板并赠送yourname.ep-china.net域名一个,同时获得www.ep-china.net首页宣传,以迅速提升学校知名度和树立良好形象。
1-2利用学校的信息发布引擎自助发布学校招生、招聘信息、通知、快讯并可在www.ep-china.net的首页、学校频道首页和学校主页得到显示。
1-3 开放共享的网络教育资源平台,拥有课件、教案、试题交流中心。
2、教育信息化资源系统
2-1 定期发送《精品系列教学课件光盘》(2套/年)。
2-2 课件制作初、中、高级免费培训,预约上门或全国集中培训。
2-3 免费参加中国教育先锋网新思路全国课件制作大赛等活动。
2-4 网上校长专区 提供最新独家制作的《学校ISO9002认证辅导教材》、学校管理章程模版、教育信息化指南。
2-5 按甲方提供的有效email地址提供电子月刊《中国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
3、网络教学系统(附加模块)
乙方按统一会员价优惠向甲方提供此附加模块。
4、学生心理保健支持系统(附加模块)
乙方按统一会员价优惠向甲方提供此附加模块。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1、本合同涉及的前两项服务项目的信息服务费为每年人民币(RMB)元整,在合同签订之日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1-2 后两项服务项目(附加模块)的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人民币元整,余款人民币元整在项目完成经试运行稳定后 15天内支付。
四、验收标准
1、甲方可以通过任何能上网的电脑用目前流行浏览器的最新版本来查看自己的网站。
2、网络教学系统和学生心理保健支持系统经双方现场试运行正常后当面签收认可。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信息服务的有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年即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可续签,其中前两项服务在协议签定后____日内开通,后两项服务项目在____日内完成,但甲方须提前作好系统运行的网络条件准备。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其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诉请法院裁决。
七、附则
1、本合同须经双方代表签名、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杭州浙大教育网络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1527344347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0571—88210216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0571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
更多与 相关新闻:

 
上一篇项目合作协议书
下一篇定 位 教 育 就 业 协 议 书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