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第一百四十四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4年8月28日)
第三十二条 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第三十三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证券交易的集中竞价应当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4月22日 国务院发布)
第二十九条 股票交易必须在经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股票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