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南宁律师熊潇敏律师代理的被告人陈某贩卖、运输毒品一案经过差不多一年半的审理,最终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采纳了辩护律师熊潇敏提出的应认定被告人陈某具有从犯而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作为居间贩卖的居间人,为卖家和买家提供信息,并参与运输K粉,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熊潇敏律师认为被告人陈某只构成贩毒毒品(未遂)罪,不构成运输毒品罪。同时,认为陈某作为居间人所起的作用仅是一个传达、沟通信息的作用,应属于从犯,应当减轻处罚。一审法院采纳了熊潇敏律师关于属从犯可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后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