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公司应当慎重对待项目工程签证
|
|
发表时间:2012/11/1 9:34:43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
|
|
|
广西房地产建筑律师:工程项目签证通常是指程发包房、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如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律师联系电话:13878124891;15177939026 通过总结,一般来所,在建筑工程施工领域主要出现以下签证问题: 1、没有造价控制意识,不经核实随意签证。在当前建筑市场,由于发包方缺乏专门的工程造价专家,对工程的工量、造价多是依靠外部机构进行测算。一旦接受到施工方的签证常常处于模棱两可的境遇。 2、一旦需要签证双方要尽快核实签证,避免拖延工期。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这就要求双方代表就当时在工程现场实际发生的事情进行准确测量、描述,并办理签证手续。要尽量避免签证纠纷拖延工期。 3、签证受贿。不可否认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确实存在着业主方代表收受贿赂,乱发签证的问题。 4.签证与实际工程量不符。出现需要工程签证的情况多种多样,某些承包人利用发包方对工程进度不熟悉,或者利用发包方赶工期的心理,提出苛刻的签证条件乘人之危。为了虚增工程量,对那些因变更而减少的分项工程故意漏签。而对那些隐蔽工程签证,施工单位利用其隐蔽性,多计工程量。 5. 利用业主对工程签证的不熟悉,骗取签证。有些业主没有配备专业工程投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规定,个别施工单位就采取欺骗的手段,故意诱导其误签。 6. 签证不符合规范。现场签证一般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现场签证的内容也应该具体明确、便于计量。但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诸多问题,有的现场签证缺少一方甚至两方的签字,签证内容也往往存在较多缺项,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在签证领域出现的问题,发包方应当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来防范签证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观点: 1、慎重选择业主代表。项目工程的业主代表,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必须选择诚实可靠的人员担任。业主代表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爱岗敬业,精通业务,遵守法律法规,在合同条款规定范围内,正确使用手中权力,努力维护业主单位的利益,确保投资总目标的顺利实现。 2.建立签证签发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现场签证制度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范领导、施工技术、预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3. 明确签证的权限。目前现场签证较普遍的方式是由承包商提出,经业主现场代表核定后予以签认。在合同中应约定现场代表的签证权限,对超过规定限额的签证应由更高级的主管来确认。 |
|
|
|
|
|
关注我们: |
|
关键词:广西知名建筑工程律师,南宁建筑律师,广西知名律师,资深建筑工程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律师, |
更多与 广西知名建筑工程律师,南宁建筑律师,广西知名律师,资深建筑工程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律师, 相关新闻: |
|
|
|
上一篇: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
下一篇:南宁律师: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司法鉴定问题 |
|
|
文章搜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