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法治前沿>>>正文

副处干部砸200万养情妇钱从何而来?

 

发表时间:2012/5/24 13:59:50 来源:新华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佛山名镇改造中惊天大案被控挪一个亿收两千多万,禅城区祖庙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郑年胜昨日受审。

  当你无法控制你的欲望,妄想从“潘多拉”盒子里寻找不属于你的东西时,你已经无法回头了。挪用公款一个亿,受贿2510万元,这是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郑年胜被指控的数字。一个副处级干部,却制造出了佛山名镇改造中的惊天大案,他还被指控曾花费200万元,给自己在四川成都的情妇唐×淑买房、买车和买翡翠等首饰。(2012,5,22“广州日报”《佛山1副处挪用一亿公款受贿2510元 砸200万养情妇》)看完这则报道,最令我感兴趣的是郑年胜为自己的辩护:“庭上,郑年胜从一开始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否认所有指控罪名。“一个亿是海洋公司的款项,不是公款,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1200万是郑×茂拿来投资的,他拿这笔钱出来并不是要送给我。”“900万是公对公的借款,是星×公司借给沿海公司的。”“160万中有60万是刘×兵叫我买瓷器的,有100万是给周某到北京市办一个画展,我只是帮人筹这钱。”对于佛山市检察院指控的一宗挪用公款罪的事实,以及三宗受贿罪的事实,郑年胜都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否认了。”

  而与此相对应的,是郑年胜养情妇所砸的200万,他却没有否认之言。到反是相关证言和他的那位“地下丈母娘”却言之有据,“根据证言,郑年胜向郑×茂索要了 1200万元好处费,其中约有200万元,用于给他的情妇唐×淑在成都购买房子,其中70万元买了车,剩余用于其他开销。而唐×淑的母亲袁某也在证言中承认,‘2008年,我女儿介绍郑年胜给我认识,后来我听我女儿说,郑年胜划了200万元到她账户上,给她用于买房买车。’她还说:‘我还用剩下的在工行买了理财产品。’”

  两相一对比,这不奇了怪了?一个亿没有挪用,所贪的2510万又纯虚“乌有”,那不是一个活脱脱的“清官”?既如此,他又靠什么钱砸出一个“200万养情妇”来?

  于是人们是不是得提出这么一些问题来:郑年胜几岁了?参加工作几年了?从小公务员到一介副处,他经历了多少年?那么多年来他的工资总收入该是多少?“养家糊口”一共花了多少?“人情往来”花了多少钱?如果是结过婚的,那他的婚礼开销又是多少?除去了这样的等等等等,那200万是怎么“筹”起来的?而以其一砸200万的气派,那不说明手头还留有不少,而且该是“大头”?就这么一算,这不明摆着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有一句话叫做“一个谎言要靠一百个谎言来圆谎”。那么我等不竟要问,郑年胜还准备了多少谎言?他想靠什么来自圆其说?

  说穿了,贪官的养情妇,除了他们自身心中的肮脏,还不是因为手中权力太大而惹出的祸?说穿了,还不是靠的“借权搞钱,以钱养色”八个大字?这不是一个明摆着的规律?

  而这样的祸水又从何而来?还不是因为自己有权有势,以为别人动他不得?还不是老在那里闭着眼睛说瞎话,在那里“掩耳盗铃”?以为自己所干的丑事不会“天亮”?

  中国有一句成语,叫做“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既然郑年胜全盘否定了挪用一个亿公款和受贿2510万,那不很简单?只要问一下那砸给情妇的200万从何而来,答案不全在?

  行笔之此,我突然想改一下那句“饱暖思淫欲”。在我看来,还不如改成“有权思淫欲”?而这样的改法,对于“95%以上的贪官有情妇”这样的结论,不是一个更好的佐证?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贪官,情妇,贪污,挪用公款
更多与 贪官,情妇,贪污,挪用公款 相关新闻:

·熊潇敏律师团队成功办理一宗羁押必要性审查案·私吞惠农网酬金可否认定为贪污行为
·石某涉嫌贪污案(已委托)·9月30日熊潇敏律师在南铁中级法院开庭
·8月31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南宁律师:对贪污贿赂司法解释第十七条适用的
·陈某林贪污案(已委托)·南宁刑事律师:利用公款替上级领导还债构成贪

 
上一篇最高法副院长与“正律师”之争:国家法治进程的一个里程碑
下一篇法律界的荒诞:是律师“闹庭”还是法官“闹法”?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