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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院长与“正律师”之争:国家法治进程的一个里程碑

 

发表时间:2012/5/24 13:54: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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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卫方按:这是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的一篇综述性报道,在此特予转载。法治先进国家的经验表明,律师虽然是一种民间力量,却是撑起法治社会和司法公正大厦的支柱,也是司法独立的重要维系力量。作为法律共同体成员的法官和检察官,必须尊重律师的职业特性和独立地位。任何损害律师正当权利的言行,最终将会像那个笨拙的鱼雷射手,欲攻击对方,却炸毁了自己的舰艇。

  作为中国大陆一线财经媒体,《经济观察报》并不循规蹈矩地将自己局限在经济领域中,这在业内并非新鲜事。然而,一篇短短三千多字的文章,却挑起了一场维权律师和司法官僚之间的战争。虽然这场战争或许不会有个最终“说法”,却让人们看到,在经历十多年的司法改革后,法官和律师的紧张关系,并没有在根本上有所改变。

  5月19日,“经济观察网”上转发来自纸媒的文章《法院副院长们的压力》,简要介绍了在四月中下旬进行的“全国法院第一期(总第3期)高中级法院副院长轮训班”的相关情况。正是这次“触网”,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大法官张军在培训班上的授课内容公之于众,引发舆论关注,更激起了维权律师群体的愤慨。

  在这段引起争议的话中,大法官张军本意是告诫法院遵守程序正义,却从反面找了一个替罪羊来论证,他认为?更多的案件,是因为程序上欠公正,该做的没有做,那么导致炒作。包括对律师的一些不公正的情况,使得极个别的无良律师在法庭上,控告法庭,严重违反庭审秩序,公布出来以后,没人相信法官,谁也不信法院,只相信那些律师的胡说八道。

  另一段谈话中,张军在抱怨法院驾驭庭审能力低下的同时,也祭出他的对应措施,要求对这些?闹庭?行为适用刑诉法相关规定——?警告,不听可以强行带离?。同时,他还明确地将近期发生在广西北海、贵阳小河区、江苏常熟的?闹庭?事件作为例证。换言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公开承认了?驱逐律师?在类似场合下的合理性。

  在这篇三千多字的文章中,虽然两次提到这些培训内容“纯属内部交流不便外传”,但如今看来,更像是《经济观察报》板着面孔讲的一个冷笑话。同样,在这种一本正经的强调之下,张军副院长的言论看起来也更像是肺腑之言。“炒作”、“无良”、“胡说八道”……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两百多位副院长,这位最高法院副院长的激烈言辞,让听众有“不拿自己当外人”的归宿感和柳暗花明的底气。

  从副院长大法官到副院长大培训,这种?点对点?式的对接,折射出当下中国司法官僚系统近乎荒谬的精致性。培训班的小组讨论津津乐道于?如何当好人民法院副院长?,律师却无法把败诉责任推给副手。如果遵循同样牌理,应该有“副律师”来出面应战。但不幸的是,在市民社会中摸爬滚打的律师群体,无法和这种精致体系对接。虽然张军不点名地称“极个别的无良律师”,但几乎所有身处一线的维权律师,都验明正身出场,同仇敌忾地对这位“一级大法官”表示了强烈不满。

  由于张军在讲话中点明三起“闹庭”,因此作为北海案和贵阳案中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杨金柱对此反弹最为强烈,他声称张军的这一言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表示将对此提起侵权诉讼。与此同时,张军2010年为李庄案程序背书、2011年代表最高法院“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薄熙来治下重庆“打黑除恶”的言论,也被杨金柱旧事重提、再度示众,以期在重庆事件的大背景下,证明这位一级大法官在法律信仰方面的不可靠。浦志强律师则更进一步,质疑在重庆打黑期间的樊奇杭案中,身为大法官的张军看过证明有刑讯逼供行为的视频而毫无作为,角色可疑,并直指张军大法官“忌惮薄少(薄熙来),怕他上位发小鞋”。

  即便是以作风稳健着称、被同行戏称为“保皇党”的陈有西律师,也委婉地认为张军“对李庄案、北海案、贵阳案的真相并不完全了解,只是听了法院的内部汇报,可能只看了部分录像,表态确有失当语言”。来自上海的着名律师斯伟江没有直接对张军开火,却援用自己数次被逐出法庭的事例反问:律师“闹庭”可以被带离法庭,但如果法庭?带错?又该如何?如何防止法庭滥用这一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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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最高法张军副院长与律师之争,闹庭,全国法院副院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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