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制度能不能代表正义?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
中国律师制度能不能代表正义?我讲的是律师制度,而不是律师个人和整体。律师个人和整体也好,能不能代表正义,这是次要的,我讲的是律师制度。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半天,我有怀疑,或者说我得出了否定的结论。
人民怎么来看中国的律师制度?我想看律师制度能不能代表正义,恐怕不止是从民事案件,也不完全是从行政案件,更重要的是刑事案件。因为在中国,民事制度里面的当事人之间的公平,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应该是没有太大的问题。我们的律师在这方面的发展,也做得蛮有成绩。
刑事案件有一个问题,刑事被告是处于一个不自由的地位,当它是处于不自由的状态下,能不能给予他正义的保护呢?这就是很值得思考了。一般的刑事案件,像重庆的打黑,我们的律师能不能够真正做到正义?在律师制度上,我看李庄案件,至少我不是搞刑事诉讼的人,我就有怀疑,就没有说服我。从现有的材料里面,并没有让我一个法学教授能够真正认为这是很公正的。
对于弱势群体人的援助怎么样,刚才光中同志也说了一些。对于政治案件的被告怎么样?政治案件的被告处境就更困难了?政治案件的被告他有多大的辩护自由,所体现出来的恐怕很多律师都不敢做大胆的辩护。
来之前,刚才正义网有一个题目反问我,就是什么是正义?我可以说在刑事案件里的正义,就是要保障所有的刑事被告,真正能够得到法律上应该给予他的充分保护。如果他得不到这些充分保护的话,他就得不到正义。因为他可以会见律师,他应该有话可以说出来,他会见不一定有公安人员在那里听,他应该有各种记录,能够保护他起码在正义上的自由和表达的权益吧?
但是,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恰恰是越来越多地反映出来了他不代表正义的方面。所以,刑事被告的人能不能得到真正的有分量的保护,这是我们看法律制度是不是能够代表正义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