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借其他公司名义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谎称为求职者安排工作,先后诈骗7名求职者共计11万余元。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期间,被告人曹某为骗取他人财物,假借重庆众义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涵铁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在人才网、赶集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动车乘务员的信息,后虚构安排被害人到动车公司工作等事实,以培训费、服装费等名义陆续向被害人刘某、黄某等7人收取费用共计11万余元,后被告人曹某于案发前已归还被害人洪某、白某3.2万元。
2015年6月27日,被告人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11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曹某针对不特定对象多次实施诈骗,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考虑到其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出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悔罪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和情节、社会危害性和悔罪表现,依法对其宣告缓刑。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