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9-3-18 17:54:08 来源:广西专业律师网
由本站熊律师代理的农某与郭某联合造林合同纠纷一案(本站已作过报道,点击查看>>)在一审庭审结束后不久,对方当事人撤回了起诉,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
撤诉是在原告立案到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原告对其处分诉讼请求的程序权利的活动。一般情况下,原告只有在发现自己的诉讼主张理由难于成立,或自己证据不充分,难于获得法院的支持的情况下,原告为减少自己的损失才会申请法院终止诉讼程序。原告撤诉,对于被告而言相当于不战而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