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西部时间2014年2月27日,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静静律师受美国波音(BOEING)飞机公司和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航租赁”)邀请,在西雅图波音商用飞机公司总部,参加了波音公司、中航租赁、某航空公司购买波音737-800飞机的交付文件签署会议和飞机交接仪式活动,此前吴静静律师协助中航租赁完成飞机租赁的法律服务工作。中航租赁高管居云波女士、大成律师刘畅一起参加了活动。
在飞机交付文件签署会议上,吴静静律师和民航总局的相关领导及波音公司项目负责人共同探讨了民用飞机购买和租赁过程中涉及的法律实务问题,就《开普敦公约》中对飞机买方和出租人利益的保护,以及在我国的法律适用问题交换了意见。
吴静静律师团队是一支专业化的飞机融资租赁及经营租赁法律服务团队,作为多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和非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的代理人,已为十数架波音、空客的民用飞机和数架庞巴迪、湾流的通用飞机的租赁项目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包括从飞机购买、租赁、交付至质保的全过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