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机构的“杭元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于2014年10月15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发行规模30.139亿元。本项目是杭州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及贷款服务机构的首单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
大成总部金融部高级合伙人刘海屏律师、高级合伙人刘菲律师、初级合伙人董婉律师与昆明分所辛亚杰律师合作,凭借在资产证券化业务领域的丰富经验,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并受到发起机构及其他参与机构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
参与本项目的专业团队成员还包括:郭文敏律师、韩涛律师、李想律师、向发友律师以及陈晓榕和杨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