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昆明分所合伙人和浩军律师、许朋伟律师代理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支公司与双柏县麻栗树煤矿一碗水矿井雇主责任险纠纷二审一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阳光司法工程”的典型案例。该案于2012年8月17日在楚雄市人民法院二楼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由省高院副院长李思明、民二庭副庭长鲁军、审判员杨宏组成。
楚雄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大保险公司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二百余人旁听了庭审,省、市各大媒体对庭审现场进行了报道,新华网云南频道对庭审现场进行了网络直播。
庭审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双方针对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支付保险赔偿金进行了辩论。庭审后,和浩军律师、许朋伟律师接受了“都市条形码”记者的专访,楚雄州各保险公司代表纷纷对昆明分所和浩军律师、许朋伟律师的专业素质及对保险法的精确理解和运用给予了肯定。
当天下午,和浩军律师、许朋伟律师应邀参加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楚雄州保险合同纠纷司法裁判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嘉宾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楚雄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云南省保监会、楚雄州保险协会、各大保险公司代表等。与会嘉宾分别就保险经营过程中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在保险合同纠纷实务中的法律理解和适用,云南省在保险合同司法裁判中的实践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提出了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