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上将娱乐业规定为: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服务以及其他各种服务也按照娱乐业纳税。娱乐业实行5%~20%的幅度税率。自2004年7月1日起,保龄球、台球减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营业税筹划。 分别核算兼营业务。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销售额、转让额,然后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例如,一家宾馆附设有一个卡拉OK歌舞厅,宾馆服务收入为500万元,歌舞厅收入100万元,若分别核算,应纳营业税为500×5%+100×20%=45(万元)。但是,若没有分开核算,从高适用税率,应纳营业税为(500+100)×20%=120(万元)。显然,分别核算就可以节税120-45=75(万元)。 独立门户。税法规定,娱乐业以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为营业额,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其他收费。 那么,娱乐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另外获得营业执照在营业场所旁边为顾客提供相应的服务。 例如,一家高尔夫球馆营业收入200万元,向顾客收取烟酒饮料费用50万元,应纳营业税(200+50)×20%=50(万元);若另外设小卖部的话,50万元应该缴纳增ZS,应纳税额200×20%+50×4%=42(万元)。这样,就可以少纳8万元的税款了。 多接受低税率业务。营业税中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远比20%低。娱乐企业可以承办一些文化体育业项目。 例如,高尔夫球馆可为国家或是省级等的一些比赛提供场所或是服务,其他的如承办各种展览、培训机构等,都可以起到营业税的筹划效果。 比如,高尔夫球馆承办比赛收入100万元,就可以节约100×(20%-3%)=17(万元)的税收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