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1996年毕业于杭州商学院企业管理系,2002年考取四川大学法律硕士,2004年获得四川大学法律硕士学位。1997年起在远东律师事务所工作,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后在远东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广西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兼职讲师。
从业以来,先后担任电信业、进出口贸易、工业、保险业、房地产等领域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如广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土产进出口公司、广西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方发祥进出口有限公司、广西中烟工业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南宁分公司、广西图书馆、南宁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承办过大量民商事、知识产权、劳动争议案件,其中具较大影响的案件有:某进出口公司与某资产管理公司标的600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担保纠纷案;某物业公司与农行邕江支行标的300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担保纠纷案;中国建设银行桃源支行诉某进出口企业标的140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担保纠纷案;农行某支行涉案总额700多万元的汽车消费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北京某图片公司诉广西多家广告公司着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某软件公司与江苏某投资公司涉案标的为150万元的投资纠纷案;某糖业公司与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等。同时还多次参与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造,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立及股权收购、转让,企业兼并、资产重组等重大项目,主要有广西宜州糖业集团公司股份制改造、广西三聚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三江厘金滩水电站、合浦自来水公司与英国安格利安公司合作项目等,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获得客户的肯定和好评。
擅长办理电信、金融、知识产权和公司运营、资产运作等方面的非诉法律业务,以及商业纠纷、劳动纠纷等民商类案件诉讼和仲裁代理,具有法律、会计、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