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承诺每月15%至20%的高额利息,大学生李某先后向一个QQ群里的群友借贷了上千万元,用来挥霍或者支付前面借贷的本息。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贷款方式在维持了3个月后,因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近日,李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2万元。
张某是重庆市永川区某大学的学生。去年1月,山东籍大学生李某在张某所在的QQ群里称自己在银行有熟人,有投资渠道,可以获得每月15%甚至20%的高额利息。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张某和其他网友开始五百元或一千元的小规模转款,最初,李某都能按时返还本金和利息。可3个月后,当张某要用钱时,却发现李某不还钱了。
受害人 张某:不回我消息,我当时就觉得有可能被骗了,然后我就去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过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在山东将李某抓获。今年2月,重庆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李某以非法集资诈骗罪向永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犯罪嫌疑人李某当时还是一名大四的学生,即将毕业的他本来会有更好的前途,为什么会走上诈骗的路呢?
李某:支付宝上面有个借条的功能,这个功能就是给大学生放款,就是建企业这种方式,觉得这个有利可图。
李某尝试着投资了1万元左右进去,结果只收回来了5600元,几乎亏了一半。正在这个时候,他所加入的一个QQ群里,有网友答应以高利息贷给他。这个建议启发了李某,他也决定用高息贷款来缓解自己的财务紧张状况。
重庆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科检察官 张显文:嫌疑人在收到这些受害人的转款以后,并没有进行任何的投资,他就用后面人的钱来贴补前面那个人的高额利息和偿还本金。
3个月的时间里,共有30多名网友多次给李某转账,金额达到了上千万元。李某到案前,他的父母已经代他偿还了部分欠款。最终,李某的欠款被认定为13万多元。因犯集资诈骗罪,李某被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2万元。
李某:那段时间感觉被金钱冲昏了头脑。因为那么多钱,每天都是挥霍,那种感觉让我迷失了自己。
检察官表示,因李某是初犯,悔罪态度较好,在将来执行的过程中,司法机关还会给予他一些教导和帮助。同时,他也提醒在校大学生,不要掉入高额借贷的网络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