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宁波:老虎咬人动物园是否应该担责 律师说法不一

 

发表时间:2017/2/4 23:57:46 来源:现代快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一名成年男子在宁波雅戈尔野生动物园观看老虎时,被老虎咬伤,后不幸身亡。” 大年初二,这样一则新闻让还在欢度春节的人们心头一惊。很快就有网友指出,2006年9月5日,该动物园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当时,猛兽被饲养员成功引开,闯入者逃过一劫。但这次,闯入者却没有这么幸运。动物园外设置了多层屏障,闯入者却仍旧进入了虎园,究竟是动物园监管不力还是闯入者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此,律师也有不同的观点。

  回顾

  大年初二发生老虎伤人惨剧

  1月29日下午两点左右,宁波雅戈尔动物园的一名饲养员突然发现,老虎进食区竟闯进了一名男性游客,随即对其进行了严厉的警告。但没过多久,该男子竟再次折返老虎进食区,引起了围观游客的拍照和惊呼,老虎也发现了闯入者,朝他靠近。

  此时,饲养员试图以投喂食物来引开老虎,却没有成功。老虎扑向了闯入的男子并撕咬,一小时后,老虎被特警击毙,该男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现代快报记者在网上看到,2月1日,有网友实地到“逃票路线”探访,发现沿途早就被“逃票者”踩出了一条野道,想要闯入“虎口”非常容易。

  根据该网友发布的路线,动物园和外界有三层屏障,最外侧是一层两米高的围墙,中间是一层已经锈蚀的铁丝网,而最里面一侧则是一道高三米左右的围墙,在围墙上几乎每隔几米就能看到园方的警告标志,而围墙那头,就是狮子、老虎、熊等猛兽。

  追问

  类似情况十多年前曾发生,为何重演?

  随着宁波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发酵,一张旧报纸也被网友翻出,并在朋友圈疯传。原来,10多年前,该动物园就曾发生过类似事件,有人为了逃票,翻墙闯入狮园,险入狮口,好在动物园工作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引开了狮子,闯入者才逃过一劫。

  巧合的是,正是现代快报编辑杨成当年在宁波工作时采写了这篇报道。杨成回忆,那是2006年9月5日的上午,有游客用DV拍到了相关的画面。“当时狮子和游客的最近距离不足十米,是饲养员将活禽投进狮山,吸引了狮子的注意。”杨成说,当时是上午10点左右,动物园投喂狮子是在下午4时。男子闯入狮山的时间正是狮子饥肠辘辘的时候。

  “当时是非常侥幸的,也多亏饲养员及时发现,用活禽引开了狮子的注意力。动物园管理处接到饲养员的汇报后,采取了紧急措施,兽医、麻醉师等工作人员一同赶到了现场,工作人员采用燃放爆竹和烟火的方式将狮子赶回了兽笼,两名闯入者才逃过一劫。”杨成说,随后,工作人员进入狮山进行地毯式搜索,才将两名男子从狮园中带走。原来,这两人和另外三名同伴一同准备翻墙逃票进入动物园,最后只有两人翻过了最后的屏障。

  杨成表示,在当地“逛动物园逃票”的行为比较多。该动物园的围墙和铁丝网等都是向内倾斜的,猛兽出逃的难度更大,但逃票的人也更容易翻越。

  进展

  调查仍在进行,动物园已暂时闭园

  1月29日23时43分,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根据死者张某(籍贯湖北)同行人员李某某陈述并现场指认,当日下午2时许,张某及妻子和两个孩子、李某某夫妇一行6人到雅戈尔动物园北门,张某妻子和两个孩子以及李某某妻子购票入园后,张某、李某某未买票,从动物园北门西侧翻越3米高的动物园外围墙,又无视警示标志,钻过铁丝网,再爬上老虎散放区3米高的围墙(围墙外侧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顶部装有70厘米宽网格状铁栅栏)。

  张某进入老虎散放区,李某某未进入,爬下围墙。目前,相关情况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宁波雅戈尔动物园也发布消息称,动物园将暂时闭园。

  此后,有媒体报道,死者亲属认为动物园管理有漏洞。

  激辩

  动物园该不该担责?

  甲方

  园方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严国亚律师认为,类似的险情该动物园就曾经发生过,动物园却迟迟没有加强防护措施,属于未尽管理职责,而动物园作为收门票的经营性场所,应配备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防意外发生。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南宁最好律师事务所
更多与 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南宁最好律师事务所 相关新闻:

 
上一篇[南宁律师] 男子喝酒发病猝死 家属要求酒友赔偿69万被驳回
下一篇95后男子校园欺凌反复用烟头烫多人获刑3年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