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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富商遭十年好友设套“杀害”16岁女子 被判无罪

 

发表时间:2017/1/19 22:21:41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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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某保安公司老板冯某,遭到十年好友设套,在胁迫的状况下,卷入一宗杀人案,被检方指控故意伤害罪。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宣判,冯某被宣告无罪。其他三名涉案人员则被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深夜绑架 设套胁迫朋友杀人

  冯某,深圳某保安公司老板,家境殷实。通过在新西兰留学时结识的朋友,冯某认识了杨志健,双方交往超过十年。

  杨志健有过赌博罪的犯罪案底,案发前经营一家规模很小的“一元购”公司。法院审理查明,杨志健看到身边的朋友冯某家境殷实,萌生了伙同他人绑走冯彬,胁迫冯某杀人同时拍摄下杀人过程,再以此向冯彬索要赎金的想法。

  杨志健写下剧本,纠集杨双临、罗增健,由两人扮演绑匪,将杨志健、冯某以及另一名16岁酒吧女孩绑架至惠州一荒僻房间内。

绑匪将三人从龙岗绑至惠州山林中的一处空房内。  在这一房间内,他们通过威胁恐吓,往冯某身上泼洒煤油威胁要点燃,试图胁迫冯某杀害16岁女孩。在冯某恐惧不敢杀人的情况下,由杨志健持刀捅入16岁女孩腹部,再由冯某去握刀。绑匪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

  女孩最终因失血过多死亡。此后由杨志健假意挣脱捆绑,打跑绑匪,冯某由此才获自由。这一骇人听闻的案件发生于2016男1月28日凌晨至当日晚间8时许。冯某获得自由后选择报警。

  一审法院认为,杨志健系本案的策划者、组织者和具体杀人行为的实施者,作案手段残忍,设计陷害朋友冯某并杀死受害人的作案情节骇人听闻,主观恶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一审法院认为,杨志健在刑满释放后不满五年再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受到最严厉的刑罚制裁。对杨志建作出死刑判决。另两名参与作案的杨双临、罗增建一审被判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

  受害女子年仅16岁,警方事后找获其尸体时仍处于捆绑状态,警方还在案发房子内找到受害者的高跟鞋。  遭胁迫卷入杀人案 被判无罪

  卷入此案的冯某,直到案发之后多日,才知道遭到朋友设套。此案开庭时,其在法庭上亦倍感冤枉,时而仰天长叹。

  冯某虽然是一名受害人,但检方就指控称,冯某在他人的威逼之下,看到杨志健持刀杀人后,也握刀捅了被害人,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

  冯某曾辩称,他只是遭到胁迫,在杨志健捅人未拔刀的情况下,触碰了刀把,并未用力捅受害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就指出,冯某握刀捅伤被害人这一情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由于案件中关键的拍摄杀人过程视频被作案人丢弃,未能查获。检方指控冯某握刀杀人细节主要根据多人的口供。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详细评判认为,多份口供不足以采信。且对死者进行的法医鉴定报告显示,死者身上只有一道创口,且为一次性捅刺形成。

  一审法院综合评判认为,冯某系被害人,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客观上也是在他人胁迫下手握刀把,不应当以犯罪论处,对其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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