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这份劳动合同是假的。建议您还是报警吧!”山东省费县小伙赵某满心欢喜地拿着劳动合同来到费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一番话好似一盆冷水,让他惊呆了。
2015年4月以来,远方亲戚康志刚以帮赵某安排工作为由,先后诈骗赵家人现金23万余元。近日,费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康志刚。一心想给孩子找份好工作的赵家人,是怎么一步步落入骗子圈套的呢?
一年前,中专毕业后的赵某待业在家,家人四处托人帮忙找工作。一天,一个QQ号主动添加赵某为好友,通过聊天得知,对方叫牛菲菲,在费县供电公司上班,而这份“工资高、福利好”的工作是康志刚帮忙安排的。对方所说的康志刚正是赵家人的远房亲戚,赵家人急切地向康志刚询问能否托关系帮儿子安排工作。
“费县供电公司那边咱有熟人,我有办法让俺表弟去上班,5万块钱就能搞定。”康志刚信誓旦旦地告诉赵家人。
5万元就能买一个单位职工的名额,对赵家人来说,这是件天大的好事。赵某的母亲听罢赶紧到银行办了一张卡,存入5万元交到康志刚手中。对这位“好心”帮忙的亲戚,全家人满怀感激。
几天后,康志刚以供电公司领导嫌钱少为由向赵家索要3万元;不多日,又以同样的说法到赵家拿走4万元;后又以给供电公司主任的女儿购买生日礼物为由拿走6000元。
2015年7月16日,康志刚告诉赵某母亲找工作的事已经成了一半,但是赵某的学历有点低,需要办理一个本科毕业证。赵某母亲心想事已至此,不能断了线,便给了2万元。不久,康志刚以钱太少为由又先后要了7万元。
转眼一年过去了,工作的事还是没着落,赵家人心里开始犯嘀咕。2016年3月8日,再次为儿子交纳1.2万元费用后,赵某母亲收到一份盖有“费县供电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多日,又收到一张落款为“刘青明”的收条,而刘青明正是康志刚经常提到的供电公司主任。
4月12日,赵某终于拿到费县供电公司的劳动合同,看到合同上盖着“费县供电公司合同专用章”,一家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接下来的几天,赵某按照康志刚的要求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当作工资卡,并于5月收到6900元的工资。签了合同还发了工资,这份工作应该是妥妥当当的了。然而,一家人左等右等却等不到正式上班的通知。
一个月后,赵某接到费县供电公司人事部的电话,告知7月7日携带身份证去报到。然而,7月6日,赵某再次接到通知,上班日期变动为阴历七月初七。波折不断,赵家人心急如焚。
赵家人终于决定不再等待,到费县供电公司一探究竟,结果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原来,早在一年前,康志刚看赵家有钱、儿子无业便动了歪心思。他先在网上假扮成网友主动添加赵某为好友,引其上钩,热情帮忙找工作取得赵家人信任,然后编造各种借口三番五次索取钱财。
这场漏洞百出的骗局,让一心为儿子找工作而放松警惕的赵家人深陷其中,如若不是亲自到供电公司询问,赵家人恐怕还会继续蒙在鼓里。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康志刚曾因诈骗罪被判过刑,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检察官提醒,犯罪分子就是抓住了家长为子女找工作心切,不惜托人走关系、花钱的心理实施犯罪。目前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人员逢进必考,有严格的程序,做父母的一定要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