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的辩护人援引保险公司的记录,黄某报警后曾致电称,是熟人把车开走,要求撤案。
辩护人称,案发后谭某一直主动保持与警方和保险公司的联系,没有逃避,并提供汽车的停放位置,其间也没有试图改变汽车外观或转手出售的行为。
针对黄某指控谭某偷偷配了其汽车钥匙的指控,辩护人称,检方并未提出任何有效的物证,证明谭所持有的钥匙是非法复制的。
一审再审
谭某案经过
2009年
4月1日,番禺区法院认定谭某犯盗窃罪,判刑4年3个月,随后广州中院裁定发回重审;同年,番禺区法院改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随后,谭某再上诉,广州中院再发回重审;
2010年
番禺区法院第三次作出判决,改判有期徒刑3年;谭某上诉,广州中院维持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
2012年
4月7日,服刑满3年释放;4月28日,谭某向广州中院申请再审,被驳回;随后,谭某到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同年10月被驳回;
2015年
1月,谭某向最高院申诉;12月,最高院指令广州中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