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23岁的徐伟杰和三名同学走进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拿到了该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
三年前,因涉嫌盗窃,四人被羁押一年零六个月。被带走前,他们是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同是司法警务专业,同在一个宿舍。而后,他们再没能回到学校,人生轨迹就此改变。
人生道路转折
2009年9月,徐伟杰成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司法警务专业的一名学生,他与同学陈宗汉、韦德聪和陈崇经常一起上课、吃饭。
从初中开始,徐伟杰迷上了侦探推理小说,家里光是这类书就有一百多本。渐渐地,他对破案产生兴趣,向往成为一名警察。2011年,学校曾安排他们到深圳某派出所实习一年半。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再次跟警察打交道是因为自己涉嫌盗窃。
2013年3月26日,下午3点多,陈宗汉下课,准备去训练。这时教官打电话让他去一趟保卫处,有两名民警找他。大概晚上八九点,徐伟杰、陈崇和韦德聪也被警察以协助调查为由带走了。
在派出所里,四个人才知道事情的缘由。原来,一个当时刚满16岁的少年黄某,因涉嫌偷了一辆价值51.2万元的奥迪车,逃至柳州被警察抓获。黄某供述,近期已在小区入室盗窃作案多起,同时牵扯出4名“帮凶”:陈宗汉、韦德聪、徐伟杰和陈崇。
除了陈宗汉,其余三人均表示不认识黄某。陈宗汉是柳州人,读中专时通过黄某的堂哥,与其有过几次交集,“认识,但不熟。”
韦德聪的辩护律师、东卫(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黄梓洋称,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期间曾遭到暴力对待。而警方对此予以否认。2015年初,青秀区法院审理此案时,7名侦查人员出庭说明称,每次问讯均有2至3名民警在场,并无刑讯逼供或诱供行为。
重审撤销罪名
四人被抓的次日,即被刑事拘留。
2013年4月29日,四人被批捕,并被羁押在南宁市第一看守所。此后,整整一年半,四人都没见过父母。
2014年9月25日,四人申请取保候审获准。出狱那天,一回到家里,陈崇的父母哭了,很伤心。以前130几斤的陈崇,现在100斤不到,他的头顶还秃了一个圈。而1994年出生的陈宗汉也有了清晰可见的白发,“睡不好,想太多,愁白的。”
2015年3月9日,青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宗汉参与盗窃三次,数额14824元,韦德聪、徐伟杰、陈崇参与盗窃二次,数额11824元,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对此判决,四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2016年1月28日,南宁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认定该案现有证据证实侦查机关存在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指控各被告人犯盗窃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驳回重审。
8月19日,南宁市中院参与此案二审的一名法官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证实,“取证过程存在不规范(之处)。”
黄梓洋还表示,除本人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证实四人犯案,并且他们的口供相互矛盾,前后不一致。此外,黄梓洋在现场发现,小区失窃地点是2楼A户,但警察让他们指认的是2楼D户。
随后,南宁市青秀区法院重新审理此案。7月6日,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撤回起诉,并得到法院准许。8月15日,四人拿到了青秀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
对于这样的结果,徐伟杰表示并不满意,“可以说我们现在无罪了,但并不能证明我们没有做过这个案子。”
另据南都记者了解,目前徐伟杰和辩护律师潘冠生正在准备申请国家赔偿事宜,并计划提出30万元的赔偿,而具体金额还在商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