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刘昱彤 陈欢 记者 梅建明) 6月27日下午5点多,浦口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浦口区桥林陡岗水库附近,一辆小轿车与摩托车迎面相撞,有人受伤。民警立即出警到达事故现场,发现摩托车车头严重受损,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段某伤势严重。伤者随后被紧急赶到的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但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进行调查肇事车辆的驾驶人时,一旁的常某某自称是“司机”。民警立即对其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随后,办案民警依法询问同车乘车人员——车主常某和荣某,得到的回答均是“事故发生时是常某某开的车。”两人向民警反映,事发当天他们三个人去陡岗水库附近办事,在事发前车辆是堂哥常某开的,在 去水库的途中堂哥常某与堂弟常某某互换了位置。虽然“肇事司机”已经归案,证人证词均没有丝毫破绽。可民警通过梳理肇事车辆行驶记录仪的视频,发现肇事车 辆在事发前停了四个地方,但三人对这一细节都隐瞒了,这不禁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7月9日,办案民警再一次联系“肇事司机”常某某的堂哥常某,希望他到交警大队配合案件调查。没想到,7月10日早上,常某来到交警大队,一见到办案民警就抓着民警的手说:“警察同志,我知道错了,车子是我开的,我不该让堂弟顶包。”据常某供述,事发时车辆是由自己驾驶的,因怕这次事故影响事业,便想到了让自己的堂弟顶包。想到民警前一天又一次找到自己,常某隐约知道已经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加上让堂弟为自己顶包一直让他夜不能寐,自责不已,所以决定投案自首。目前常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