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安康讯(记者王斌)按照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应综合受害人近亲属具体情况确定分配比例。近日,旬阳县一老汉想不通这个道理,独占儿子死亡赔偿款,拒不支付给儿媳及孙女,经法院判决确定支付金额后仍拒不执行,6月1日,被旬阳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逮捕。
旬阳县构元镇王河村村民任某今年65岁,儿子任利(化名)2012年与女子张芳(化名)结婚后入赘到张家,婚后便去往神木县一工地打工。不幸的是,2013年,任利在工地上出了事故身亡,当时张芳刚刚怀孕。后来,任某与包工队协商,对方一次性赔付任某等近亲属丧葬费、抚恤金、直系亲属供养金、未出生孩子抚养费、死亡补偿费等共计100万元。在领取死亡赔偿金后,任某除支付儿媳张芳住院分娩医疗费21500元外,拒绝将其余款项进行分配。
2014年,张芳将任某起诉至旬阳县法院,要求分配任利死亡赔偿金。经县法院判决,任某应支付孙女、儿媳36万元赔偿金。判决生效后,任某不主动履行,张芳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任某拒不履行,被依法拘留15日。
拘留期满后,旬阳县法院将任某移送至公安机关,旬阳县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决定对任某依法拘留。今年5月20日,他在深圳探亲期间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抓获归案。6月1日,任某被旬阳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