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庄河的学校命案,我儿子不是第一起,这几年经常发生。有三中的学生杀人案,有九中的学生杀人案,去年还有六高中学生跳楼案,这么多血淋淋的命案说明什么问题?这暴露出教育局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巨大漏洞,也说明他们所谓的安全教育都是在做表面文章。我儿子的死,他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儿子在学校课堂上当众被杀,真是骇人听闻!他死得太冤。生物课教师应该开除吧?二十二中校长还能继续当校长吗?应该对教育局有关领导进行调查和问责吧? 这封信,我同时寄给中央巡视组、省纪委、省市检察院,也寄给一些报社媒体,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看看能不能用我儿子的血,为儿子自己、为我们家庭讨个公道!(学生家长 吕文波)
学校:你去问公安
庄河市教育局综治办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5月6日,就死者家长在网上爆料一事,国搜法治(law.chinaso.com)电话联系大连市庄河第二十二中学办公室,再多次拨打后,一名自称学校老师的男子接起电话:“学校领导都出去开会了,办公室都没有人,这个事你去问公安。”随后极不耐烦地挂断电话。
9时,国搜法治(law.chinaso.com)又联系到庄河市教育局,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提供了一部该教育局综治办的办公电话,从早上9时至10时,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多次拨打该女性工作人员提供的综治办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行凶男生被刑拘
课间争吵继而发生撕扯
5月6日13时,国搜法治(law.chinaso.com)辗转从多位知情者和有关部门了解到,4月28日13时许,在大连市庄河二十二中学初二学生吕某和姜某在生物课上因琐事发生争吵,被老师立即制止。几分钟后2人又再次发生撕扯,姜某持壁纸刀将同班同学吕某颈动脉割断,在场老师立即对受伤的吕某进行施救并联系医院。
从医院方面了解到,事发后,大连市庄河仙人洞镇医院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医生赶到学校实施救治并立即送往大连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经鉴定,吕某系右侧锁骨下动脉破裂失血过多身死亡。姜某因涉嫌伤害已经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校园“命案”
行凶者、学校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
根据我国根据刑法,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据此,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则适用过错原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