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朋友18万元的宋某今天打电话向《南国都市报》和110报警求助称,他欠朋友18万元还不了,担心家里的孩子成为追债人的“人质”,恳求媒体和辖区派出所保护孩子的安全。
据宋某介绍,他是广东梅州人,6年前带妻子来海南做装饰工程。他们现有3个孩子,最大的12岁,最小的才2岁。宋某目前在海南发展不理想。2014年10月,老乡王某海给他介绍了三亚的一个装修工程。由于宋某没有启动资金,当时向王某海借款12万多元,双方约定于当年12月15日还款。结果宋某做完工程后,建设方因没把房子销售出去,一直拖欠宋某的工程款,导致宋某无钱还给王某海。
王某海多次向宋某讨要借款不成后,向海口市秀英区法院起诉。该法院于今年1月5日进行民事调解,要求宋某于1月30日把欠款本金14万多元及利息1万元还给王某海。如宋某不能如期还款,将再向王某海支付3万元利息。宋某未能如期还清全部款向,经宋某与王某海协商,还款本金加利息一共达18万多元。
5月22日,王某海带人到宋某在海口秀英西秀镇长德村租住的房子催要借款。宋某把3个孩子和老婆放在家里作“担保”,自己到三亚讨要工程款。“我还是没要到钱,不敢回去,要债人要我今天下午筹1万元回去,否则,他们要对我3个孩子动手。我求求你们,请救救我的孩子和老婆吧。”宋某求助道。
今天下午,记者赶到宋某租住的房子看到,一名要债人正坐在他家里,宋某带3个孩子站在一旁不敢吱声。记者要求对这名要债人采访时,这名要债人不仅不接受采访,还差点向记者动拳头。记者随后向110报警。
秀英西秀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民警对要债男子杨某(王某海派来的人)称,要债是可以的,但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最好通过法院解决此事,决不能对欠债人3个孩子及其老婆做违法的事情。
来源: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