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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携匕首捉奸 情夫被连捅数十刀致伤重身亡

 

发表时间:2016/5/19 10:36:12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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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安徽商报讯 因妻子与之前来饭店的一名顾客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丈夫赵某某忍无可忍,夜间带刀去捉奸,一怒之下朝对方连捅数刀致对方伤重身亡。昨日,赵某某在合肥市中院受审。

    赵某某今年50岁,淮南人,在合肥蒙城北路附近开一家土菜馆,有两个儿子,原本有个幸福家庭。然而,几年前土菜馆内来了一名客人,这一切都改变了。

    据公诉机关指控,赵某某因其妻子与被害人邓某某(化名)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而心生怨恨。2015年6月12日,赵某某得知妻子与邓某某在庐阳区一民房内,于是携带匕首前往。途中,赵某某打电话给儿子,要儿子也前往该处。邓某某发觉后,持刀从房间出来,赵某某见状上前对邓某某腹部连捅数刀致其当场身亡。

    事发当天,赵某某到公安部门投案。公诉机关认为,赵某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赵某某表示,自己不是想要对方性命,应属于故意伤害,另外,他并不是看到对方就拿刀捅,在这之前两人发生打斗。“当时是晚上,我先用塑料扫帚与他打斗,我看他也拿一把刀,打斗中我才捅了他,并不是一上来就捅他。”赵某某说,当时他是想来捉奸,不让他和我老婆再在一起,从来没想过杀人。

    赵某某称,他妻子与对方有不正当关系有3年了,对方几年前去他家土菜馆吃饭,与他们相识。

    赵某某称,事发当晚,他赶到民房想抓个现行,带匕首是为了防身。赵某某表示,事发后他拨打电话报警,并让儿子去叫救护车,也主动到公安部门自首。

    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称,赵某某使用匕首是事发前才买的,所以是有准备的杀人,“尸检结果,死者身上有25处刀伤,因此应定为故意杀人罪”。 另外,受害人家属向赵某某提出56万余元经济赔偿。赵某某表示,愿意协商经济赔偿,“卖房子也愿意赔。”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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