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人民法院认为,公民在遇到上述情形的时候,有权依法将不法分子扭送公安,花都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也提到“被告人谭某在遭遇小偷小摸时追赶违法者本属 正当”,但是此案中,谭某并非是在追赶、扭送违法者的过程中造成他人伤亡,而是在发泄私愤。被害人所偷的只是一个水果榴莲,被告人在被害人毫无反抗、榴莲 亦已追回的情况下,采取打耳光、推被害人倒地的方式发泄私怨,该行为既不属于正当防卫,更不是见义勇为,应当依法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当然如果遇到违法犯罪分子抗拒抓捕的情形,公民可以采取适度的正当防卫行为,但也要注意不要防卫过当。法官提醒,在遇到小偷时需注意,“贼可以抓、贼不能乱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