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今年53岁的赵某夫妇在海淀区开了一家食品店,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售卖香烟。记者昨日获悉,夫妻两人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据了解,赵某夫妇自2014年起便在自家店内偷偷售卖香烟,前去买烟的也大多是了解情况的回头客。两人有3个存放香烟的地点,分别是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的临建房,以及明光村、明光寺等地。
2015 年1月19日8时许,赵某接到电话称有人要买6箱半香烟,便到中关村南大街其临建房处取,正准备卖时被海淀区烟草局工作人员查获。海淀区烟草局工作人员带 着赵某将其另外两处的存烟查获,共起获卷烟5636条,共值96.5万余元。经鉴定,5636条卷烟中,有3975条为真品,1661条属于假冒伪劣。
海淀法院经过审理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年,罚款10万元;判处其妻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款5万元,没收涉案5636条香烟。